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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356075150L/202300078
文  号
来 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3-09-25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月饼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2023-09-25 17:35     浏览次数: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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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月饼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


全县月饼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坚持月饼大众食品属性,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现象,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月饼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各相关经营者不得虚构原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

三、各相关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产地、规格、等级、制作成分和含量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各相关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2023年9月1日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月饼。也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

五、各相关经营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销售。

六、各月饼生产单位不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非法添加及无证无照生产月饼。酒店、餐饮服务等经营者不得无证生产月饼,不得委托无证企业生产月饼。

七、各有关经营者在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时,应登记交易信息,并妥善保存2年,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八、鼓励经营者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

请各相关市场主体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市场监部门将加强监管执法,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严厉打击不符合食品安全、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市场监部门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违法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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