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维西县审计局自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9月11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扶贫办)负责实施的维西县中路乡拉玛洛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5年7月25日,县扶贫办召开会议决定,将2014年“溜索改桥”拉嘎洛河桥项目以议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迪庆德广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在签订了相关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准备进场动工时发现此项目与县移民局将实施的维登至中路段江西路项目冲突,根据县政府领导安排,经与县移民局对接协调,决定拉嘎洛河桥由县移民局实施。2014年“溜索改桥”拉嘎洛河桥建设项目征求州扶贫办意见并向政府领导汇报,决定将项目资金调整用于中路乡拉嘎洛村拉玛洛公路建设。
2015年8月26日,县扶贫办《关于中路乡拉玛洛公路硬化项目会议纪要》,决定拉玛洛公路建设内容:路线全长9.8公里,设计投资需求510万元,因2014年“溜索改桥”拉嘎洛河桥项目建设县扶贫办已不能按施工合同执行,决定将拉玛洛公路硬化项目分标段后由迪庆德广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资金来源为2014拉嘎洛河桥建设资金150万,其余部分办内设法调整安排。2015年12月25日,县政府关于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批准了该项目。会议决定:同意拉嘎洛河桥建设项目由移民局实施,扶贫办原计划用于拉嘎洛河桥建设资金150万元调整用于改善拉嘎洛村拉玛洛四个村民小组的道路升级改造。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县扶贫办,项目建设委托云南易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迪庆维西分公司监理。
县扶贫办与迪庆德广建筑工程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分期签订了施工合同,其中:2015年10月9日,签订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约198.38万元;2016年7月6日,签订二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约199.8万元;2016年1月9日,签订三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款约190万元。
截至2019年11月29日,该项目概算投资510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762.25万元,投资超概算252.25万元。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500.09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762.25万元,资金缺口262.1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扶贫办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的建设管理情况,项目建设的程序基本合规,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能按照合同约定施工。该项目实施后,道路等级明显提高,更好的发挥道路的整体效益,改变原来的交通落后局面,加快当地蔬菜产业的开发和利用。但审计也发现,该项目还存在部分工程量与工程签证资料不一致、多计工程价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超出概算,工程竣工资料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结算工程款 44.76万元
维西县中路乡拉玛洛公路路面硬化工程在竣工结算中存在工程量多计和部分单价过高的情况,导致多结算工程款44.76万元。
(二)项目实际完成投资超概算252.25万元
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510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762.25万元,超概算投资252.25万元,超概原因包括增加M7.5浆切片、块石砌体挡土墙、挖土方、挖石方、C25混凝土路面、碎石垫层的工程量。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扶贫办及时进行了整改。多结算工程款 44.76万元已核减工程投资并调整相关账务;正在办理投资超概算的审批手续。
对审计提出的在今后建设项目管理中,应加强建设项目资料管理,真实地反映工程建设的情况,完善项目资料归档管理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弥补项目资金缺口262.16万元并支付应付工程款的两条建议,县扶贫办已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