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及省审计厅审计工作计划,维西县审计局自2020年4月至6月,对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县发改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县发改局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2个职能部门,核定人员编制38人,核定车辆编制2辆,2019年末实有人员38人,实有车辆2辆。县发改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维西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独立核算,在县发改局统一预(决)算。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财政部门下达县发改局2019年度预算总额为23 074.42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837.53万元,追加调整预算22 236.8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部门总收入23 074.42万元,总支出20 146.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8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 813.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发改局提供审计的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会计核算基本合规,县发改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在现有基础上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助力脱贫攻坚,但审计发现县发改局还存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违规收取工程进度罚款、未按标准报销车旅费、部分公务接待费无接待公函、项目前期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
1. 2018年5月14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和金光同志任原粮食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单位违规问题的决定》(维审决﹝2018﹞17号),责令县发改局将原粮食局违规支出礼品及土特产等287 452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处理,县发改局截至审计日未作整改。
2. 2019年12月23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维西县2013年至2015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查出违规问题的审计决定》(维审决﹝2019﹞50号),责令县发改局将购买礼品及土特产资金55 132.68元及时追回并作归还资金原渠道处理,县发改局截至审计日未作整改。
(二)维西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违规收取工程进度罚款645 000元
2019年度,维西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与施工方(云南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易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责任状收取工程进度罚款645 000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发改局已将违规收取的程进度罚款645 000元上缴县级财政,但以前年度审计决定中责令县发改局将原粮食局违规支出礼品及土特产等287 452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处理;将原退牧还草项目专项资金用于购买礼品及土特产资金55 132.68元及时追回并作归还资金原渠道处理的两个问题任未整改。
对审计提出县发改局应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财务管理;在处理完相关账务后将结余资金按规定上缴县财政局;尽快完善资金相关报批手续,并在今后工作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的三条建议,县发改局均已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