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局自2022年4月25日至5月26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攀天阁乡卫生院(以下简称“攀天阁乡卫生院”)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攀天阁乡卫生院属于县级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人,年末实有人员23人,其中:医护人员19人、财务2人(由1名医护人员兼任出纳)、工人驾驶员1人,提前退休人员2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救护车,为社会捐赠)。
财政部门下达攀天阁乡卫生院2021年度预算拨款收入 6 233 362.49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 760 558.2元、追加调整预算1 472 804.29元。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部门总收入8 843 360.04元,、总支出8 879 360.04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 000元(财政拨款结转)、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攀天阁乡卫生院2021年按预算法和有关规定编制预算,预算基本得到执行,制定了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但仍存在账表有差异、隐匿“三公”经费、私车公用报销补助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账表不符2 236 939.54元;隐匿“三公”经费6 291.68元;私车公用报销补助费2 400元;固定资产未入账282 957.8元;固定资产清查清理不及时;会计核算不规范1 106.23元;会计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责令攀天阁乡卫生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定期核对账簿,做到账表相符;责令攀天阁乡卫生院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会计法相关规定,真实反映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列支“三公”经费;责令攀天阁乡卫生院废止《维西县攀天阁乡卫生院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医务人员自驾车辆下乡补助的规定》,参照《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县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维政办发〔2015〕93号)及《维西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维西县县级机关部分城市间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维财行〔2019〕114号)的规定核销差旅费用,不得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鉴于攀天阁乡卫生院已在审计期间补记上述固定资产,审计对固定资产未入账282 957.8元的问题不再作处理。责令攀天阁乡卫生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做报废处理,已报废但仍然在账的固定资产做调整账务处理;责令攀天阁乡卫生院今后进一步规范各项预算收支的会计核算;责令攀天阁乡卫生院今后严格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规范、完整,有效规避财务风险。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提出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将单位的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填报以后年度决算时严格按照实际收支编制决算报表数据,做到账表一致;规范单位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攀天阁乡卫生院对审计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