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2年1月2日至2022年5月17日,对维登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维登乡政府”)负责实施的维登乡妥洛村移民搬迁安置点10KV线路及台变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维登乡妥洛村移民搬迁安置点10KV线路及台变工程位于维西县维登乡妥洛村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内容为:杆塔线路复测、杆塔及接地线基础施工、杆塔转运施工、杆塔组立施工、铁附件、金具安装、10KV、400V、220V绝缘导线展放及台变安装调试等。工程于2017年4月15日开工, 2017年8月15日竣工验收。
该项目送审投资410 808.55元(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审定投资402 177.14元,审减投资8 631.41元。
审计结果表明,维登乡政府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该项目的实施,使18户搬迁移民及两个榨油厂的用电得到保障,增加了当地就业机会及经济效益,对当地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编报财务决算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关于多计工程价款8 631.41元的问题,责令维登乡政府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作调整账务处理;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责令维登乡政府在今后年度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未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问题,建议维登乡政府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关于未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建议维登乡政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维登乡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8 631.41元的问题,进行了核减投资的账务处理;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提出的二条建议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