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5日,我县收到督转第07号转办编号为LD20170713004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接文后,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行调查核实和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情况认定
转办清单中投诉者反映的“维西县拖枝村至永春河汇入澜沧江处,永春河沿线近30公里的采砂场对河道造成严重的生态破坏”、“举报人听说维西县相关部门对永春河沿线采石采砂场进行清理整顿”及“现目前这些采石采砂场仍然在经营”的情况属实,“迟迟未见动静”的情况不属实。综上,此次举报案件基本属实。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自2011年10月24日起对维西县境内的所有采砂场不再进行年检办理新的采砂证,所有砂场均无证开采,属非法采砂。自2012年起至今,针对河道采砂问题,县水务局对各河段采砂场(点)多次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砂场停止及改正违法行为。
(二)积极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发挥河湖综合效益,以永春河、腊普河河道采砂治理工作为契机,助推全面提升维西县水域环境,为下一步发展旅游业,优化生态环境打下基础。我县制定了《维西县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已于2016年12月 25日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42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待完善后报请县委审议并依法实施。
(三)待《维西县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实施后,按计划的推进河道采砂清理整顿工作。目前,河道采砂整顿工作正处于宣传及制定《维西县河道规范采砂方案》阶段。现已开展了制作河道采砂清理整顿宣传资料。考虑到广大人民群众及采砂作业者对河道采砂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故分别制定了《依法整治河道 建设生态维西》《维西县给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维西县河道采砂清理整治工作文件汇编》等宣传资料,希望通过这些宣传资料能够加深大众及采砂作业者对河道采砂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认识,呼吁他们共同参与到河道采砂清理整顿行动中来。借助“3月22日中国水周,世界水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等特殊日,定点发放宣传资料来进行了宣传。还将宣传资料带入各个乡镇、村社及各个采砂场(点)进行了走访发放宣传。并借助维西电视台、媒体记者播报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
(四)针对“现目前这些采石采砂场仍然在经营”的情况。1、采砂场(点)负责人对河道采砂行为是违法行为认识不足甚至没有认识,部分采砂场(点)负责人通过管理停止了采砂行为,关闭了采砂场(点),但又出现新的采砂场(点)及新的采砂负责人进行采砂作业。2、目前,正是市政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和精准扶贫等建设项目的高峰期,这些工程不断加大了砂源的需求量。在市场的需求及利益的驱使下,采砂场(点)负责人以身试法,违法采砂行为屡禁不止。3、县水务局就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中,虽多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不能强制执行,故收效甚微。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人员不足,力量不够,给河道采砂清理整顿工作带来了阻力。5、各职能部门尚未形成联动,担当意识不够,依法强制打击力度不够,存在单打独斗和不敢碰钉子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