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背景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于2021年7月29日向本单位提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申请书》。
二、编制依据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申报的《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申请书》行政许可申请。
三、项目概况
(一)、实施范围
本项目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Ⅰ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维西县保和镇境内。该工程主要分为两段建设:第一段工程建设于永春河干流-四川底河段,涉及河长330m;第二段工程建设于永春河支流-术片河,涉及河长1231m。
(二)、工程内容
本次永春河水污染防治工程涉及两段河道:第一段是永春河干流-四川底河段和永春河支流-术片河,主要实施工程内容有生态格宾石笼护岸、干砌石护岸、生态截污坝、人工湿地、生态截污沟渠等。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永春河干流-四川底村河段(K0+000.00~K0+330.00),新建生态格宾石笼护岸660m;该段河道右岸新建人工湿地约762.23㎡,左岸土沟生态截污沟渠改造,改造长度80m。
2、永春河支流-术片河整治河段(K0+000.00~K1+231.00),新建干砌石护岸2062m(K0+000.00~K1+031.00)、混凝土护岸400m(K1+031.00~K1+231.00),新建生态截污坝5座,在坝体坡面、坝前雍水区域、坝间集水区域种植水生植物,种植面积约754.2㎡。
四、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已取得批复及许可。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五、基本同意《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澜沧江支流永春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涉河建设项目申请书》中的实施范围、工程内容。
六、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须将批准文件和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核,施工期应避开汛期;工程实施期间,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恢复河道原貌。
2、工程实施中,一是建筑料堆放要规范,避免侵占河道,影响行洪;二是避免施工污水造成河水污染。
3、建设单位应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施工期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4、项目建设过程中禁止超许可权限、禁止随意变更许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