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说明
主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二、主管部门:
维西县卫生健康局
三、实施机关: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