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52800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蔡华等209户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详情见附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6 月 1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附件:兰永片区土地征收铺面安置办理不动产登记公示表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维西县保和镇行政中心一楼便民大厅
联系方式: 0887-8626450
公告单位:维西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