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承前启后时期,也是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全国、省、州、民政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我县民政工作实际,补齐民生短板、强化服务保障、深化改革创新,不断增进人民群众民生福祉,推动民政事业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1.1“十四五”发展成效
“十四五”期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以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为主线,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织牢织密“民生”保障网,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日益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基本民生保障更加牢靠
整合优化各类社会救助资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构建“功能完善、统筹衔接、务实管用、兜底有力”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强化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把“最后一道防线”筑牢筑实。一是着力完善政策体系,确保兜底更加精准。全面落实《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及《维西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不断完善“8+1”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制度由分散的单项救助转变为综合的救助体系,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更加密实牢靠。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做到“应养尽养”;突出临时救助制度“托底保障”功能,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施小金额先行救助,及时化解群众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做到“应救尽救”;健全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急难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的梯度救助制度体系。推动城乡低保、特困审核权限进一步向乡(镇)下放,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乡(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委干部包户”走访联系制度,开通乡(镇)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资源统筹和部门协同,形成救助合力。五年来,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37.77万人次,发放救助金4.16亿元。二是救助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2020年660元/人·月提高到2025年744元/人·月,增幅为12.73%;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020年4770元/人·年提高到2025年6720元/人·年,增幅为40.89%;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2020年832元/人·月提高到2025年1006元/人·月,增幅为20.91%。三是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更加精准。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云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积极构建核对数据分析体系,加强大数据分析能力,为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政策执行提供有力支持,对数据分析监测到的贫困边缘户及时进行干预救助,防止致贫、返贫。四是主动发现机制日趋完善。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建立主动发现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可及性、覆盖率,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切实增强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增强服务意识,转变被动工作局面,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发现并帮助申请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获得救助帮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更好地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五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不断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服务,提升救助实效。制定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规范购买流程,加强监督评估,扩大服务供给能力。
(二)始终聚焦“一老一小”,基本民生实事更有温度
“十四五”期间,我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准备,服务体素加速构建,服务供给多元拓展,老龄事业不断发展。一是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先后制定出台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维西县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维西县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维西县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让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不断建成并投入使用。维西县社会福利中心、塔城镇农村敬老院陆续投入使用,入住老人43人。白济汛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正在组织验收,维登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入收尾阶段,项目建成后新增建筑面积5120.37平方米,新增床位188张。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已初具规模。全县已建成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总建筑面积8450平方米,设置床位260张;在建1个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5143.67平方米,建成后可新增床位160张。正在建设的维西县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筑面积3643.67平方米,项目投资1440万元,建设完成后增加床位120张。为有效帮助困难老年人提升居家生活环境和居家生活品质,“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217万元,支持690户分散供养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围绕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方面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适老化改造,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环境,消除老年人居家安全隐患,更好地呵护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积极推广“老年幸福食堂”养老模式。永宁社区、白鹤山社区“老年幸福食堂”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方便、实惠、安全的助餐服务,对8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就餐及送餐服务,有效解决了高龄、空巢老人用餐难问题,不断探索我县“幸福食堂”养老新模式。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放宽准入机制,积极开展探索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和“医养结合”的模式。按照《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编制了《维西县社会福利中心公建民营实施方案》,为开展公建民营医养结合运营模式奠定了基础。维西县社会福利中心、塔城镇农村敬老院、白鹤山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先后委托民间资本进行运营。通过社会资本资源不断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问题,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三是老龄事业不断发展。完成老龄工作机构改革,组织承办了迪庆州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连续两年开展“云尚有你·银龄彩云南”系列活动,组建4只老龄志愿服务队。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不断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累计为13488名高龄老年人发放补助资金891.45万元。建立健全定期走访、探访制度,指导督促基层定期或不定期上门走访,探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留守老年人。同时,扎实做好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工作,强化摸底排查和宣传推广。
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全面做好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同时,依托村综合办公场所、幼儿园、图书室等资源打造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阵地,实现了村级儿童之家全覆盖;成立了维西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一是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更好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及时成立了维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建设机制,先后下发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维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维西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于2021年新挂牌成立的48个村(社区)儿童之家购买相关设备设施,2022年成立了维西县未成年人中心。二是困境儿童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加大对困境儿童关心关爱,按照政策要求不断提高保障提标,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月补助标准达1370元,集中供养儿童月补助标准达2010元。“十四五”期间,累计为510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助856.08万元。三是儿童保护功能不断完善。全县69个村(居)民委员会,均配备了儿童主任,依托县妇联会议及工作群,对全县儿童主任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儿童主任按照职能职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开展定期走访、发现报告、关爱帮扶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县范围内未发生农村留守儿童无委托照料人及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应报告而未报告的问题。
(三)始终聚焦群众关切,基本社会服务更加贴心
“十四五”期间,我们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规范婚姻、殡葬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婚姻登记不断完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规范登记程序,优化服务,提高办证质量,提升服务满意度,确保婚姻登记无错办情况发生,同时进一步深化婚姻登记“放管服”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就近办理婚姻登记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的婚姻登记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了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服务。殡葬改革稳步推进。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以“逝有所安”为服务目标,不断充实服务内容,更好满足殡葬的人文情感需求。持续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殡葬服务机构管理逐步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切实朝着殡葬便民、惠民方向不断迈进。一是建立惠民殡葬奖补制度,全面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突出殡葬基本服务公益属性,切实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出台《维西县惠民殡葬实施方案(暂行)》,鼓励和推动我县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绿色环保的殡葬理念和参与殡葬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实施惠民殡葬,逐步建立节地生态安葬与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相结合的殡葬服务管理模式,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殡葬事业之中,辐射到殡葬活动各环节和殡葬改革全过程。“十四五”期间,累计在县域内接运遗体902具,为316名低收入丧属发放火化补助31.60万元,为343名生态葬丧属发放生态葬补助102.8万元。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殡葬政策宣传力度和知晓率,强化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2021年维西县公墓投入使用至今已有16例骨灰入葬维西县公墓,殡葬改革初见成效。三是合理规划安葬服务设施建设。为解决我县群众“入土为安”“重殓厚葬”的旧思想,整治“三沿六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行少数民族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开展少数民族殡葬习俗调研工作,立足实际,合理规划安葬设施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进绿色殡葬事业发展。将我县有火葬习俗的地区生态火化点、生态葬示范点建设项目纳入“十五五”规划。五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县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十四五”期间,累计有31.64万人次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补贴2722.10万元。
“十四五”期间,利用政府购买服务,不断壮大救助服务队伍,强化部门协调联动救助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早发现、早救助,期间没有发生流浪乞讨人员非正常死亡情况,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基层社会治理更加优化
“十四五”期间,不断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确保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取得实效。以“五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社会治理模式,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专业特长和资源优势,积极投身社区服务、公益慈善等基层治理工作,“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局面初步形成。一是慈善社工事业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创新“五社联动”机制,积极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为“99公益日”慈善募捐活动奠定基础,努力推动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2023年,成立了维西县慈善会,积极参加“99公益日”慈善募捐活动,为13名特殊困难群体,募集善款2.6万元。并于当年成功对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区代表处,先后向我县慈善会捐赠95万元爱心善款,对口帮扶维西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购置相关配套设备,让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足不出村享受养老服务,安享幸福晚年。二是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健康发展。坚持党建引领,积极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创造提供支持性社会环境,致力于发掘、孵化和培育有创新性的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十四五”期间,新增备案的基层城乡社会组织246家,目前全县累计达246家,其中:县级登记的在社区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乡(镇)商会2家,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涵盖社区管理、志愿服务、社区教育、文化体育、公益慈善、养老助残、困难救助等诸多领域,初步形成自主发展,服务形式多样的良好局面。
1.2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发展机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人口发展新形势下,群众对养老、救助、社会服务等民生需求的多元化、高品质期待,推动民政事业从“兜底保障”向“普惠提质”转型。
2.面临挑战:一是儿童关爱服务存在短板。未成年人保护经费不足,“物质+服务”政府购买模式落地慢,专业人员不足,难满足儿童个性化需求;基层民政人少事多、数据更新慢;部门联动不足,协同推进主动性欠缺。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集中入住率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运营水平不足;机构建设标准低、服务能力弱;项目建设因地理条件受限,资金缺口大、建设周期长。三是社会救助工作有待完善。部分乡(镇)政策宣传不到位;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更新不及时、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救助专业人才短缺,隐性收入等情形核对难度大。四是殡葬服务发展存在薄弱环节。公益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适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政策宣传力度不足,未能有效引导群众认知、参与等等一系列问题有待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对待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专业性”属性,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补齐民生短板为重点,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治理、社会事务等体系,推动民政事业从“基本保障”向“优质服务”转变、从“单点突破”向“系统提升”转变,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我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域实践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正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健全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民政事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彰显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
2.坚持以民为本,回应期盼。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聚焦困难群众、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精准对接需求,优化服务供给,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
3.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创新服务模式、管理方式和技术应用,破解发展难题,增强民政事业发展内生动力。
4.坚持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统筹城乡民政事业发展,统筹兜底保障与普惠服务,统筹硬件建设与软件提升,推动民政资源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延伸,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服务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5.坚持依法履职,规范高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民政领域法律法规配套政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民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建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相匹配,兜底有力、普惠均衡、优质高效、智慧便捷的现代民政服务体系,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1.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格局更加健全,救助对象识别精准度、救助响应及时性显著提升,“物质+服务”救助模式全面推广,困难群众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兜底保障网越织越密、越织越牢。
2.养老服务体系更加普惠。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确保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愿意入住机构的应入尽入,智慧养老、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取得重大进展,老年人生活品质持续改善。
3.儿童福利与保护更加有力。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更加健全,阵地建设更加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得到精准关爱、专业服务,儿童成长环境持续优化。
4.社会治理效能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更加规范,参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的能力明显增强;社区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效能持续提升,行政区划、地名管理更加规范,“乡村著名行动”全面覆盖,基层治理活力充分激发。
5.社会事务服务更加优质。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全面补齐,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移风易俗深入人心;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婚俗改革深入推进,文明婚俗新风蔚然成风,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6.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民政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社工人才、养老护理员等专业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能力持续增强,形成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为民亲的民政队伍。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兜准民生底线
1.优化分层分类救助机制。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整合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资源,扩大监测范围、细化监测指标,建立“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快速响应、及时救助”的工作机制,确保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等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
2.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建立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适时提高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3.推广“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社会组织等方式,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救助质效。
4.强化救助能力建设。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互联互通、精准比对,提升救助工作效率和精准度。深化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治理,纠治“漏保”“应保未保”等问题,确保救助资金规范使用。
(二)构建普惠均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优化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
2.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巩固居家养老基础作用,建立健全居家上门服务清单,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鼓励社区和家政、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上门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强化社区养老依托作用,推行“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增强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等能力。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鼓励社会力量新建或改扩建养老设施,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扩大优质机构养老供给,增加护理型床位,发展长期照护和认知障碍老人照护服务。
3.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增设养老床位,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共享、服务衔接。加强老年病预防、康复护理等服务,推广“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水平。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护理员培训、评价、激励机制,开展常态化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保障体系,吸引更多人员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培育养老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养老事业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
5.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深入开展“敬老月”等系列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推动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建设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好城市,为老年人提供友好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完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涉老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儿童福利与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1)健全精准化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1.完善分层分类保障政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困境儿童保障水平,使散居儿童和集中供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达到省级指导标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将家庭经济困难符合申请城乡低保、特困的未成年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救助,残疾儿童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2.加强政策宣传与精准推送。针对维西多民族聚居特点,通过村级广播、“爱心妈妈”入户、民族节庆活动等渠道开展宣传。建立儿童福利政策数据库,整合公安、民政、卫健、教育等部门信息,精准识别保障对象,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推送政策信息,确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
(2)推进“儿童之家”标准化建设与服务提升。
1.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在“十四五”建设基础上。计划投入300万元,优先保障偏远山区、留守儿童集中村的儿童之家建设投入,提升服务能力,设置学习阅览区、文体活动区、心理咨询区、生活服务区等功能区域。 标准化配齐设施设备。按照安全实用、适配儿童需求的原则,为“儿童之家”配齐三类核心设备:一是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监控设备、防滑地面、防护栏等,实现活动区域安全无死角;二是服务功能设备,学习阅览区配备图书、绘本、文具、书架等,文体活动区配备益智玩具、棋类、小型球类、跳绳、电子琴等,心理咨询区配备专业沙发、心理辅导书籍、放松器材等,生活服务区配备饮水机、急救箱等;三是办公信息化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保障服务开展与信息管理需求。建立设备定期维护更新机制,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设备检修和补充,确保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2. 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建立“1名专职负责人+N名兼职人员+志愿者”的服务队伍,每个“儿童之家”配备1名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或专职社工担任的负责人,吸纳驻村工作队、乡村教师、“爱心妈妈”等作为兼职人员。组建县级儿童福利服务专家库,定期对“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开展民族语言沟通、儿童心理辅导、应急处置等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制定“儿童之家”服务清单,明确寒暑假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每月开展阅读、民族文化传承、安全自护教育等主题活动不少于1场,切实发挥“儿童之家”的阵地作用。建立服务评价机制,通过线上问卷、现场反馈等方式,定期收集儿童及家长对“儿童之家”服务的评价建议,持续优化服务内容。
(3)强化困境儿童全方位关爱举措
1. 健全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机制。整合民政、公安、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数据,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库,涵盖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等重点群体,明确识别标准、程序和责任主体。实行“一人一档”管理,每季度开展一次动态排查,及时更新儿童家庭状况、健康情况、学习情况等信息,确保困境儿童“底数清、情况明、需求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存在监护缺失、心理异常、学业困难等问题的儿童,及时启动干预措施。
2. 深化“爱心妈妈”结对关爱行动。优化“爱心妈妈”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扩大队伍规模,优先吸纳有爱心、有能力的党员干部、教师、医护人员、返乡创业女性等加入。完善“一对一”“多对一”结对模式,重点覆盖留守儿童、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建立“爱心妈妈”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奖励,发放服务补贴和培训机会,提升队伍稳定性和服务质量。拓展“童伴劵”“护蕾计划”等项目覆盖面,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为结对儿童实现“微心愿”、开展特色活动提供保障。
3. 强化专业化关爱服务供给。组建县级儿童心理服务团队,由心理咨询师、乡村教师、医护人员组成,定期深入乡(镇)、村社开展心理筛查和疏导服务,每年覆盖所有困境儿童。针对学业困难儿童,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一对一”课业辅导,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暑期托管、励志分享等活动,帮助提升学习能力。对残疾儿童,建立“医疗康复+教育支持+社会融入”的全链条服务,协调医疗机构提供个性化康复方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融合教育,组织残疾儿童参与文体活动,促进社会融入。
4. 加强家庭监护能力建设。开展“家长学校”进乡村活动,每年在每个乡(镇)举办不少于2场家庭教育讲座,内容涵盖科学育儿、亲子沟通、儿童权益保护等,重点面向留守儿童隔代照料者、困境儿童家长等群体,提升家庭监护能力。建立监护评估与干预机制,对监护能力不足的家庭,提供监护指导和支持;对监护缺失、侵害儿童权益的情况,及时介入干预,依法落实临时监护责任。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减少留守儿童数量,从源头改善儿童成长环境。
5. 深化多部门联动维权。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健全公安、检察、法院、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儿童权益纠纷调解机制,在乡(镇)设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站,为儿童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净化儿童成长环境。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开展心理矫治和行为引导,帮助其回归正途。
(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
1.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升社会组织“两个覆盖”水平。重点培育并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及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壮大县域新兴产业社会组织力量。推动社会组织提升专业水平与服务能力,引导其融入社会救助、福利、事务及治理等工作,参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推进社区议事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治理。
3.深化“乡村著名行动”。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开展地名管理普法宣传教育,做好地名命名管理,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常态化做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更新,持续推进图录典志编纂等成果转化及应用工作,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4.推动慈善事业协同发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慈善文化走进机关、企业、乡村、社区与家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身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慈善组织,完善慈善捐赠激励机制,推进慈善社区建设,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社会帮扶有机结合。
5.规范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稳妥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强化行政区划管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开展地名清理整顿,规范地名命名、更名、使用等行为,保护地名文化遗产,传承优秀地名文化。
(五)优化社会事务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
1.深化殡葬改革与服务。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加快完善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体系,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对老旧殡葬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修缮老旧场馆,完善配套设施。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健全殡葬服务监管网络,规范殡葬服务行为,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全面推动“身后事一次办”,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推广生态安葬,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等祭祀用品,营造文明祭祀氛围。
2.推进婚俗改革。升级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建设户外颁证基地等婚俗文化阵地,挖掘本地优秀传统文化,增加优秀婚俗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设专业化的婚姻家庭辅导员队伍,提供婚前辅导、婚姻咨询、家庭矛盾调解等服务。积极探索“婚登+”模式,增设延时服务、特色颁证等服务项目,巩固优化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倡导积极婚育观和文明婚俗新风。
3.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水平。强化救助服务工作保障,完善救助设施功能,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健全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发现、救助管理、护送返乡等机制,加强与公安、卫健等部门协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妥善安置。
(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1.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提升专业能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常态化、系统化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干部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护等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鼓励民政干部参加专业职称评定、职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
3.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优化民政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加强社工人才、养老护理员、婚姻家庭辅导员等专业队伍建设,完善培养、评价、激励机制,扩大专业队伍规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4.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民服务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十五五”期间民政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一)养老服务领域
目前我县养老机构有社会福利中心、塔城镇敬老院、维登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项目、白济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正在建设),2024年正在建设1个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内含4个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建成南路社区、十字街社区等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日间照料中心,4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正在建设的碧罗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其宗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从整体来看,我县有69个村(居),还未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的村有37个,全县农村区域性居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1个。与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需求和对美好生活向往还存在很大差距。当前,养老服务发展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加快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是顺应社会矛盾转变、满足老年人对高质量生活期盼的内在要求。
“十五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新建2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个点建设规模300㎡,计划每个点投资120万元,共投资2400万元;新建维西县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拟总用地面积约14亩,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设功能主要包括综合服务用房、老年生活用房、医疗服务用房、护理用房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等,计划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新建智慧养老云平台,计划总投资918万元;新建维西县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207.5平方米,计划总投资785万元;建设维西县社会福利院(养老院) 中心敬老院消防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420万元;新建维西县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附属及设备设施配套项目,计划总投资450万元;维西县社会福利中心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20万元;维西县维登、白济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消防安全改造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212万元(其中维登120万元,白济汛92万元);维西县维登、白济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计划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维登440万元,白济汛410万元);旅居型机构建设,计划总投资50万元;维西县南路社区老年人幸福食堂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
(二)殡葬领域
1.骨灰楼后排水沟改造(60万元)
针对骨灰楼后面排水沟雨水冲击致地基下沉、冲刷农田的问题,重点开展三项整治:修复破损沟体,加固周边地基;优化沟体排水设计,增设防冲刷设施,避免雨水直接冲击农田;清理沟内淤积物,确保排水通畅,既保障骨灰楼结构安全,又保护群众农田,落实确保安全要求。
2.厕所与围墙修缮(30万元)
针对厕所设施老化、围墙破损问题,对厕所进行洁具更新、管道疏通与防水处理,对开裂脱落的围墙进行加固修补与粉刷,提升设施完整性与环境整洁度,契合“公益惠民”定位。
3.房内功能优化(20万元)
围绕房内服务区域布局混乱问题,梳理业务流程,增设服务指引标识,完善便民休息设施,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提升服务便捷性,响应“群众需求导向”。
4.冷藏柜放置区冷藏室改造(20万元)
针对冷藏柜放置区不规范问题,划定专门区域建设密闭冷藏室,配备稳定温控与监控设备,确保遗体存放安全卫生,符合基本殡葬服务安全要求。
5.悼念厅房顶漏水修复(50万元)
针对悼念厅房顶漏水问题,更换老化防水层,加固屋面结构,防止雨水渗漏,保障治丧活动正常开展,满足群众治丧需求。
6.殡仪馆1号火化炉设备更换(50万元)
针对1号火化炉使用年限长、设备老旧的问题,拆除现有老旧火化炉,采购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与安全运行要求的新型火化炉设备,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与操作人员培训,消除设备故障风险,提升火化效率与安全性,落实“确保安全”要求。
7.火化车间消防改造(200万元)
针对火化车间消防设施不达标问题,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系统,更新消防器材,优化应急疏散通道布局并设置清晰标识,改造后需通过消防部门专项验收,彻底解决消防安全隐患,符合“安全优先”原则与现行消防规范。
8.保和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50万元)
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保护要求的地块,建设生态墓区(含树葬、花坛葬等节地葬型),配套建设简易排水设施、人行步道、安全防护设施及公益殡葬标识牌,确保设施简洁实用、生态环保。
9.白济汛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50万元)
选址符合规划及生态要求的地块,建设节地生态墓区,配套建设排水系统、导向标识,实施墓区绿化工程,兼顾实用性与生态性。
(三)儿童福利领域
1.推进“儿童之家”标准化建设与服务提升。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原则,在“十四五”建设基础上。计划投入300万元,优先保障偏远山区、留守儿童集中村的儿童之家建设投入,提升服务能力,设置学习阅览区、文体活动区、心理咨询区、生活服务区等功能区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县民政局“十五五”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规划实施工作,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难点。县委、县政府将民政事业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研究民政工作,协调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同发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民政事业投入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民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政事业发展需求,适时增加投入,重点保障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护、民政设施建设等领域经费需求。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彩票公益金、地方财政等各类资金,深化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资金资源覆盖基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完善政策支撑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保护、社会事务等领域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四)强化监督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民政工作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定期对规划实施进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规划有序推进。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规划内容,确保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管理,规范采购流程,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五)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十五五”规划,宣传民政工作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民政事业的认识和支持。加强民政文化建设,推动民政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凝聚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本规划纲要是“十五五”时期我县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实,奋力推动我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