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林业和草原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县林业和草原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10-15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025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52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分享: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批准后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协助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指导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县委、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生态保护修复与科学技术股、林草资源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天然林保护工程及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造林绿化与科学技术推广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草原监理站、林草资源管理站、公益林管理站、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作为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超编2辆。不在编车辆为森林防火洒水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狠抓党建引领,夯实队伍思想根基。狠抓党建引领,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与党建联建机制,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学习和党规党纪教育30余场,推动林草事业改革发展。

2.健全责任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印发《维西县2025年度林长制督察工作方案》并开展林长制督察。调整充实三级林长165名,设立专管员859人,配置护林员10096人;更新完善林长制公示牌74块;强化3级林长和38个县级协作单位的责任区域和工作职责;实行“一月一提醒一通报”机制,督促各级林长巡林4061次。健全“林长+警长”工作机制,全年共出动警力350余人次,警长巡林共98次,开展专题讲座10余次。二是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在防期内签订各类防火责任状10181份,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37000份。全县共设置永久(临时)防火检查站(点)137个,防期内累计管控车辆33636台次,管控人员130436人次;发送短信55.5万条,组织各类护林员开展防火巡护54.5万余次,排查涉林宗教活动场所9处,白塔、佛塔、烧香台120个,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点(线)374个;报备农事(生产)用火1732起,制止处理违规用火14起;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监测预警221次,核实反馈221次。三是做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2025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危害3.95万亩,测报准确率达94%,无公害防治面积3.64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7%,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0.65‰,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9%;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万亩,均为草原虫害。开展“护松2025”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涉木企业及个人140家,出动检查人员435人次。 完成全县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任务,踏查任务小班12678个,踏查面积247.5348万亩,普查任务小班完成率为100%,共计发生死亡松树3465株,经抽检在我县境内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

3.厚植生态底色,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城乡造林绿化及全民义务植树25.75万株,超额3.1% 完成州级下达的25万株任务,造林成活率达95%以上;实施生态修复人工造林4011亩,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补植补造12.8497万亩,森林抚育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配合上级完成乡村四旁植树项目0.1万亩。完成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苗圃基地建设项目,优质苗木40.125万株,满足县域造林绿化苗木需求。实施中央财政林木良种培育项目,培育林木良种50万株,良种使用率提升至75%。2025年来持续推进6000亩林下食用菌种植项目建设,投资300万元;制定《林下食用菌种植奖补实施方案》,建立“技术指导+奖补激励”机制,经审核符合奖补条件的种植户已实施种植4万余包,带动2户企业参与。实施中央财政科技推广云当归云木香种植项目,开展技术培训1期,覆盖农户100人次,轮作种植木香250亩,当归30亩。

4.注重保护管理,资源管护持续强化。一是加强林草湿资源管护。严格林地林木审核审批,草原征占用监管。2025年共审核审批林地29起,面积为77.0353公顷;其中,永久征占用林地21起,面积为77.0353公顷;临时占用林地8起,面积为9.8147公顷。审核审批草地11起,面积为33.5554公顷,其中永久占用的有10起,面积33.5066公顷,临时占用1起,面积0.0488公顷。完成27个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核查,27个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31个建设项目查询回复,参与15个矿业权联勘联审工作。完成2025年林草湿监测图斑531个,面积273.1495公顷外业调查核实工作;完成省级下发维西3个疑似图斑核实上报工作;全面完成维西县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划定基本草原图斑3153个,面积11803.7839公顷。2025年全县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621份,实际采伐林木蓄积7.7995万立方米。二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2025清风行动”,出动林草工作人员、护林员、执法人员12250余人次,出动车辆1400余台班,排查检查人工繁育场所6个,餐饮及农贸集市等经营利用场所182个,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及其周边区域11个,交通运输物流场所10个,其他场所88个,巡护巡查野生动植物栖息地107个,排查各类人员8500人,排查车辆1443辆,收缴猎套猎具等25个。巡护巡查鸟类栖息地32个,放生蜡嘴雀等三有鸟类11只,因属于边缘易致贫户警告批评教育2人。三是加强栖息地巡护巡查。全年累计出动巡护人员16760人次、车辆2300台次,检查重点场所及栖息地800余处,排查人员1.4万人次、车辆6.3万辆次,切实加强并筑牢了全县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安全屏障。强化野生动物救护工作。2025年累计临时救护各类野生动物13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等2只,“三有”动物蜡嘴雀、噪鹃等11只,有效保护了全县野生动物资源。四是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共区划公益林面积384.14万亩,区划公益林管护区593个,下达补偿资金总计1516.4万元;全县共聘用护林员10096人,共签订管护责任合同10096份,通过使用护林员定位终端和生态护林员巡护APP实现护林员的管理及公益林384.14万亩的全面管护。五是保持打击林草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共办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使用草原等林草行政处罚案件12起,办结6起,移交森林公安1起,正在办理5起。

5.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大力开展林草湿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古树名木、森林草原防灭火系列宣传活动。召开各类宣传会议6856余场次,发放粘贴各类宣传资料15万余份;悬挂“五彩旗”602面;林草局微信公众号、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各级护林员通过微信平台转发林草宣传信息1.5万余次;固定广播、电视宣传3.7万场次;流动广播宣传4870场次;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书写临时性宣传标语236条(幅);防灭火包户责任人入户宣传6.6万人次;报送各类工作信息、专报25篇,被采用11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度收入合计135905585.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905585.26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92158.59元,下降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25938.59元,下降0.53%;其他收入减少106622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因我单位本年度生态护林员补助减少,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度支出合计136858795.26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7555.92元,占总支出的10.15%;项目支出122971239.34元,占总支出的89.8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7396.41元,增长0.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82507.66元,下降9.65%;项目支出增加1599904.07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森林火灾保险赔付款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887555.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400148.87元,占基本支出的96.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7407.05元,占基本支出的3.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971239.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1.生态保护支出74467998.18元,全部用于生态护林员相关支出;

2.森林益补生态效偿支出26551972.36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护林员管护费

3.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15517845.26元,主要用于2023年、2024年度森林修复(抚育)项目;

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470575.51元,主要用于2025年人工造林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905585.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与上年相比减少725938.59元,下降0.53%,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409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全部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退休人员多,补缴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4550.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提高,致使卫生健康(类)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65378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575393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9%,完成年初预算的151.73%。主要用于人员及办公经费10273721.72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470575.51元等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增加,致使农林水(类)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0519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完成年初预算的99.62%。主要用于全部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末在职人员比上年年初人数减少3人,致使住房保障(类)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XX%,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000元,决算为15899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690.56元,增长61.74%。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000元,决算为158990.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7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3719.56元,增长6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029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3029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000元,支出决算为15899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0690.56元,增长61.7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6000元,决算为15899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719.56元,增长6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29元,增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3029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0628.86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林政执法、森林消防、项目检查验收、政策法规宣传等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407.05元,比上年减少219011.71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下乡、出差次数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迪庆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资产总额10040176.14元,其中,流动资产253667.5元,固定资产97738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621.6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90601.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2034.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08123.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70575.51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37547.6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278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2784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