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维西县保和镇新街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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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拟定全县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县级水利资金和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税收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县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监督指导全县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本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组织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县地方小水电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贯彻落实上级水利部门制定的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七)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监测预报;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八)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部门之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行政审批项目以维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九)负责全县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和科普工作,组织拟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贯彻执行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法规政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河道建设与管理,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核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的建设和管理及大坝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相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协调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3)各乡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落实维西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要求,执行维西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5)维西县水务局、维西县交通运输局、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河道采砂方面的分工负责:维西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维西县水务局牵头会同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对河道采砂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维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
(十六)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维西县保和镇新街48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办公电话:0887—862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