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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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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无
日期
2026-10-16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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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承担人民防空工作的责任。(3)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4)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6)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7)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9)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10)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2)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13)承担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住房保障中心;

2.建筑业管理中心;

3.村镇建设管理中心;

4.城市建设管理中心;

5.园林绿化管理局;

6.城管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本年所属6家单位非独立核算编报,并入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住建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锚定“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促转型”工作主线,攻坚克难、务实进取,推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筑牢思想根基。将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全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9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4场、“拥护核心·心向北京”主题实践活动2次,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夯实党建基础。规范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1个党支部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发展新党员3名,储备入党积极分子3名,充实党员队伍力量。深化“党建+”融合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针对农村短途客运车辆集散点、维西中心变电站进场道路改造等重点项目,成立党员攻坚组或搭建党建联建平台,党员干部带头冲锋在前,高效完成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为项目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三)强化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次,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34个,制定防控措施36条,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强化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024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省委巡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按序时进度稳步推进,整改完成率超80%。紧盯工程招投标、行政审批等关键领域,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年开展廉政谈话3轮次,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以协同发展为导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加快城市更新步伐。编制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2025-2027)》,规划项目12项,匡算投资18亿元;完成管网普查,县城区地下排水管网总长214.631公里,其中雨污合流管4.545公里,污水管127.264公里,雨水管82.799公里;检测发现管道损坏情况336处,排水不畅问题82处;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工后,日处理规模提升至1.5万方,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二)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全年计划实施住建类项目14项(总投资10.3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39亿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1.249亿元。其中,入城口打造项目完成招投标,城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图设计,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北区6栋完成装修、南区主体封顶,排水防涝系统化工程完成投资1257万元。谋划储备47个“十五五”项目,估算总投资60.09亿元,涵盖基础设施、生态环保、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四大领域。

(三)提升村镇建设水平。立足“群众需求为先”,扩大保障覆盖面,超额完成187户农村危房改造。聚焦脱贫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构建“系统监测+平台响应+闭环处置”的住房安全动态管理体系。全面完成《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16662户农户的住房安全监测及信息录入工作,对新增C、D级危房户及时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确保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同时,畅通“政府救助平台”服务渠道,住建系统窗口共受理群众申请4件,已办结4件,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续建2023年传统村落连片保护示范项目,完成腊八底村民房的电路改造224户,白帕塘村民房的电路改造31户等,有效排除电路老化造成火灾的隐患。

(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落实好林长责任,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坚持以林为主题,以长为核心,以制为保障,以治为落点,做好“五绿”文章,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主动负责协助县级林长开展巡林工作,协助县级林长开展巡林6次,组织森林防火会议6次,发放宣传资料60份,参与森林防灭火督查等工作。二是扛实河长责任,守护绿水长流。按照“建立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局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河长制工作。完成巡河11次,清河工作8次,其中党建+清河行动4次;交办问题3个;县级河(湖)长带队巡河4次,完成督导督查4次。三是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反馈问题3个方面4项,已完成整改2项,其余2项因受诉讼、资金短缺等因素影响难以短期内完成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2件,已全部完成整改;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项,正在稳步推进整改。

三、以精细管理为重点,优化城市环境品质

(一)精准提升城市颜值。扎实推进绿美城市建设,建成公园绿地26个,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7.42㎡,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7.42%;建成绿道6.42公里,万人拥有绿道长度1.54公里,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95.22%。持续优化城市治理,日均投入保洁人员98人次、保洁车辆60辆,实现城区1.05平方公里范围环卫保洁全覆盖,机扫率达85%,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下发《关于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分片督导工作的通知》,围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管护、公共秩序等精细化管理重点,对包联区域开展高频次巡查,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跟踪整改。

(二)深化市容环境整治。一是整治沿街商铺占道经营问题,通过“劝导为主、执法为辅”的方式,累计劝导占道经营商铺1382户,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五包”责任;针对早夜市经营乱象,规范整治50余户,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段,引导商户文明规范经营;集中清理流动摊贩,累计劝导4400余人次进入指定市场经营,有效解决了主次干道、商圈周边流动经营扰民问题。二是整治乱堆乱放行为,排查治理675起,及时清理沿街杂物、废弃物品,畅通公共空间。三是专项治理城市“牛皮癣”,排查发现乱贴乱画167处,其中清理各类小广告90起、违规布标51起,通过“清理+巡查+追责”模式,从源头遏制乱贴乱画反弹势头。四是优化门头广告审批服务,明确审批流程、简化办理材料,全年完成门头广告审批报备26件,做到“审批有标准、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既保障商户经营需求,又维护城市整体形象。五是严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累计检查建筑工地87家,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湿法作业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3处,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六是规范渣土车及建筑垃圾管理,累计检查渣土运输车辆3000余辆次,查处未密闭运输、沿途撒漏、违规倾倒等行为3起,立行立改10起。同时,制定《维西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建筑垃圾处置流程。

(三)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一是提升业委会组建率,通过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典型带动等方式,推动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物管会),目前全县42个住宅小区中已成立业委会10个、物管会5个,组建率达46.9%,提前完成阶段性目标,正在向2026年40%以上的目标稳步推进。二是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分类推进不同类型小区物业服务升级,12个商品房及保障房小区已全部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4个单位集资房小区建立自主管理机制,6个自建房小区完成社区管理移交,物业服务面积覆盖率达82%,阶段性成果显著。三是城市管理进社区。建立“一社区一城管小组”派驻机制,选派22名业务骨干组建3支社区城管工作队,明确每名队员包保责任区域及服务事项,实现县城建成区3个社区城管力量全覆盖。搭建“城管+社区+网格”联动平台,将城管队员纳入社区网格管理体系,参与社区议事协商、环境整治等工作,今年以来共联合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垃圾分类宣传等专项行动36次。建立社区反馈快速响应机制,对社区反映的乱搭乱建、油烟扰民等问题实行“接诉即办”,响应处置率达100%,解决群众诉求127件,社区环境面貌显著改善。

四、以稳中有进为目标,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一)稳定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全县13个房地产项目有序推进,其中学府壹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6亿元,部分楼栋已实现封顶销售;清水湾公馆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818万元。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达24739㎡,同比增长109.81%,存量303套,市场运行态势平稳健康。

(二)提升建筑业管理服务。精准开展6家重点建筑业企业走访服务,规范产值申报流程,2025年前三季度完成建筑业产值1.5797亿元,同比增长25%;积极推广建设工程保险、工程农民工保证金银行担保制度,有效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助力企业拓展市场空间。

五、以安全平稳为底线,营造优质发展环境

(一)自建房安全整治。按照《维西县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构建“县级统筹、部门协同、乡镇落实”的工作格局。累计排查全县自建房36528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2583栋、非经营性自建房33945栋,发现存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72栋、非经营性自建房56栋。截至目前完成了对存在隐患172栋经营性自建房整改,完成存在隐患56栋非经营性自建房整改工作。同时,针对塔城金沙江流域新增自建房266栋、澜沧江托巴水电站蓄水库案失稳自建房160栋开展专项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采取停止使用、紧急避险等措施,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城镇燃气安全整治。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样成立县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聚焦餐饮场所、燃气换瓶点等重点区域,累计排查餐饮企业962家,发现并整改隐患381条。按照州级要求,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培训,线下邀请州燃气安全专家集中培训,线上组织乡镇业务人员逐层传导培训,实现全县燃气经营者培训全覆盖。同步加强燃气换瓶点安全监管,排查整改隐患10项,有效提升燃气领域安全管理水平。

(三)房屋市政工程安全。以起重机械、深基坑等危大工程为监管重点,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整治+联合检查”机制,累计开展工地安全检查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2份,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完成房建质量注册1项、市政质量注册1项,房建和市政竣工备案各4项,开展在建项目施工质量控制检查2次,混凝土企业和检测机构专项检查各1次,从源头把控工程质量安全。同时,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重点管控用电安全、防高坠、临边防护等环节,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全力做好风险化解。切实做好防范和化解债务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对现有债务数据进行自查核对工作,对已形成的政府性债务逐笔梳理台账,2025年化解28115.4万元(其中化债补助资金支出20403.31万元,协商让利及核减7712.09万元),化解率34.76%。畅通12345政务热线、信访接待等渠道,累计办结各类诉求80余件,办结率100%,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41848483.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848483.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5827708.14元,增长58.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5827708.14元,增长58.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有下达专项的化债资金及项目专项债券补助资金,主要是隐性债务、工信化债6.30平台的项目化债资金、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补助资金,导致2025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较2024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41848483.90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1536.00元,占总支出的4.71%;项目支出325736947.90元,占总支出的95.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5827708.14元,增长58.2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0390.19元,增长3.54%;项目支出增加125277317.95元,增长62.5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5年工资基数调整,正式职工调进5人,新招录2名职工,事业人员有职工职称晋升,并且2025年项目的专项化债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11536.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549810.31元,占基本支出的96.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1725.69元,占基本支出的3.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736947.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25736947.90元。

1.2024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754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的维西县餐厨垃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支出。

2.维西县综合执法大队一般公用经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维西县综合执法大队业务经费943476.40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一般公用经费、业务支出。

3.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缺口补助经费2090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住建局建设项目相应的缺口资金。

4.维西县城市维修维护费补助经费341280.72元,主要用于2025年城市维修维护费。

5.维西县城区环卫工作市场化运营项目补助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城区环卫保洁的支出。

6.维西县城市路灯电费补助经费1575746.74元,主要用于城市路灯电费支出。

7.维西县城市生活垃圾热裂解站“热态运行”项目补助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城市生活垃圾热裂解站“热态运行”项目支出。

8.维西县城市绿化养护工程补助经费1825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城市绿化养护支付。

9.维西县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补助经费1651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费支出。

10.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困难补助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困难补助支出。

11.绿美城市维西县西南门户(维通公路入口)景观提升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绿美城市维西县西南门户(维通公路入口)景观提升建设项目支出。

12.和谐家园2022年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经费406663.18元,主要用于和谐家园2022年城乡绿化美化支出。

13.绿美城市宝山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绿美城市宝山公园建设项目支出。

14.益民公租房小区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标杆典型省级财政直接奖补经费276141.72元,主要用于益民公租房小区2022年度城乡绿化美化项目支出。

15.绿美城市维西县瀑布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103336.82元,主要用于绿美城市维西县瀑布公园建设项目支出。

16.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林地租金专项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林地租金支出。

17.维西县塔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塔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18.2025年维西县农村生活垃圾破碎外运项目补助经费1812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维西县农村生活垃圾破碎外运项目支出。

19.维西县保和镇拉河柱村拉河柱及打枪坝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补助经费47924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保和镇拉河柱村拉河柱及打枪坝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支出。

20.2025年维西县农村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补助经费6867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维西县农村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支出。

21.维西县中路乡乡镇镇区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中路乡乡镇镇区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2.维西县维登乡乡镇镇区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经费2195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维登乡乡镇镇区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3.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费补助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出。

24.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经费7746016.05元,主要用于维西县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5.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补助经费6426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租赁补贴)支出。

26.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补助经费346117.4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维护支出。

27.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补助经费84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

28.维西县住建局2025年化债补助经费206772308.87元,主要用于维西县住建局以前年度建设项目缺口资金。

29.维西县永春乡拖枝大村(拖枝街道)人居环境提升绿化项目补助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永春乡拖枝大村(拖枝街道)人居环境提升绿化项目支出。

3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鉴定的补助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鉴定支出。

31.维西县城区2025年环卫工作市场化运营项目补助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维西县城区2025年环卫工作市场化运营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76175.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94%。与上年相比减少84944600.73元,下降62.45%,完成年初预算的164.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62212.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因工资基数调整、事业人员有职工职称晋升,正式职工调进5人,新招录2名职工,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增加,导致2025年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6407.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完成年初预算的88.7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因工资基数调整,正式职工调进5人,新招录2名职工,导致2025年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5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完成年初预算的9.43%。主要用于升级现有设备、系统,改善生产过程中的各类设施,水体污染防治的项目建设及其他项目工程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节能环保(类)项目支出减少,主要为餐厨垃圾项目等节能环保(类)支出减少,导致2025年预决算差异。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3198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支出及基本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因工资基数调整,正式职工调进5人,新招录2名职工,导致2025年预决算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14286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7%,完成年初预算的3571.53%。主要用于绿美城市建设、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维西县保和镇拉河柱村拉河柱及打枪坝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及其他项目工程款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了维西县保和镇拉河柱村拉河柱及打枪坝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农村抗震改造项目,导致2025年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46194.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0%,完成年初预算的149.9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工资基数的调整及增加了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补助资金,导致2025年预决算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19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向上级申请建设项目的缺口资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鉴定款、执法大队相关的业务经费支出等相应的支出增加,导致2025年预决算差异。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00.00元,决算为122035.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035.02元,增长69.4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00.00元,决算为122035.0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035.02元,增长6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2035.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035.02元,增长69.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000.00元,决算为122035.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务接待由接待办统一接待,导致公务接待无相关费用支出,另一方面是2025年公车下乡、出差的次数有所减少,公车维修次数也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035.02元,增长69.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务接待由接待办统一接待,导致公务接待无相关费用支出,另一方面是2025年公车下乡、出差的次数有所减少,公车维修次数也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因公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725.69元,比上年减少389466.36元,下降40.95%,主要原因是2025年的办公费、差旅费较上年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支出以及差旅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4368773677.01元,其中,流动资产717656510.02元,固定资产8689372.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71049627.57元,无形资产2元(净值),其他资产1171378164.7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1336686.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998758.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91.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591.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591.6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591.6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上级补助收入:指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

4.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做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9.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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