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公地址: | 保和镇白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8627710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住房体系保障建设、人民防空、建筑业、房产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指导系统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受理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仲裁案件和信访、议案提案的督查督办。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制定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五)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改革政策、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起草施工、建设监理、起草勘察设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筑活动和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八)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九)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十)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园林绿化管理职责。起草园林绿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业发展目标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园林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实施园林绿化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绿化规划并指导实施,按照职责权限做好绿化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参与调整、审定园林有关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和城市绿地防火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地址:维西县保和镇白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夏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5月1日-10月31日);
冬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11月1日-4月30日)。
联系方式:0887-862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