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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3427/201900166
文  号
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10-10
【部门预、决算】维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10-10 20:22     浏览次数: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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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6701000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主要是在维西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监督管理县域内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恶臭 、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 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统计,处理环境信访,征收排污费;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烟尘排放合格证的办理;组织对本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内设机构情况: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内设环境监查大队、环境监测站,污控股、政策法规等股室。

2、编制和人员情况2018年年末实有编制数为28人,其中行政编8人、事业编20人。 年末实有人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提前退休2人),事业人员8人(包含事业提前退休1人)。

3、人员变动情况:2018年调入1人,调出1人,提前退休1人,招录4人,安置退转军人2人。

4、车辆情况:本年末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按国家相关要求完成维西县县城空气环境监测自动站建设,完成空气自动站建设是国家大气污染防治硬性指标之一,并及时与国家并网,为及时准确掌握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科学的环境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结合省、州开展的“蓝天保卫战”大气专项行动,我局全县范围五家砖厂进行了检查,要求规范砖厂的环评手续及做好脱硫设施的改造。目前维西页岩砖厂已完成脱硫设施改造,维西宏发机制砖厂、中路乡红砖厂正在改造中。三是积极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配合交警大队、交通局、工信局等部门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加强黄标车车辆奖励政策宣传,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敦促企业完成机动车环保监测站建设。截至11月20日完成全县黄标车619辆治理淘汰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2、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划修编工作,将水质超标的二道河、栗地坪水库调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纸厂河、那多阁水库调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确保饮用水源地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2轮饮用水源地专项督察,督察组对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提出9个存在的问题,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坚持立行立改,立即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强势推进问题整改。截至2018年11月23日止,涉及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需要整改的9个问题已全部提前完成整改,完成整改率100%二是推动落实河长制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河长“巡河”“清河”行动,按时按质填报水利部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配合河长办持续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和河长制督察工作,积极开展以澜沧江、永春河和腊普河等为重点的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联合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下发《维西县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实施方案》,并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指导加油站进行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积极开展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3、积极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州的要求,完成了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点位核查工作。二对我县对全县范围内的161汽修厂及29家医疗机构的危险废物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及清理。  

4、积极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整改问题销号工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2018年先后召开部署、推进等工作会议3次,2次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按照督察反馈意见及问题清单逐条细分,制定整改总体方案,提出具体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督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做好我县落实整改工作。截至2018年8月31日,涉及我县整改的问题能按照方案的内容及时限完成整改,只有及少问题由于整改困难较大而未达到序时进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我县的整改任务有22项,已完成15项,达到序时进度7项,未达序时进度1项,(未达到序时进度的1项主要是指,园区规划环评报批工作),尚未启动0项。2018年6月组织开展了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召开动员员部署会,积极做好迎检工作,办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向维西县交办举报件2件(其中1件不属实)。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涉及我县的整改任务有14项,24个小项,已完成整改4项10个小项,9项12小项达到时序进度项,未达时序进度1项,2小项(一是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不规范。垃圾填埋场未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二是新兴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积极开展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截至目前为止,我县74个行政村获得州级生态文明村命名,我县获得州级生态文明村占全县村庄数量的比例达到90%;10个乡镇生态文明创建已全部通过州、省级审查,有9个乡镇通过省环保厅审核公示,待省人民政府命名,剩余8个生态村和1个生态乡镇完成材料编制上报。今年以来县环保局以省级生态文明县创建为重点,召开工作会议及推进会4次,邀请省、州专家对创建工作进行培训4次,创建材料技术编制单位实地到我县开展工作12次。完成了省级生态县创建技术档案资料收集和归纳整理、主体申报材料的编制、申报宣传片的文字部分及视频的工作;开展维西县水、气、声的现状监测工作。

6、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    <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组织和实施维西县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开发建设活动需要加快发展,地理环境山高谷深,建设项目能使用的土地面积就很小的实际,经过多方争取及统筹协调及时提出了修改意见报省环保厅修改完善,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发通知》(云政发﹝2018﹞32号文件),我县生态红线已划定并公布,我县生态红线占我县国土面积由原来的72.94%调整为53.1%,为我脱贫攻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留足发展空间。

 7、积极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根据云南省环保厅《关于2017年全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结果的通报》(云环函﹝2018﹞444号)文件,对全省129个县(市、区)进行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根据通报结果维西县考核结果为“轻微变好”,为全省129个考核县中“轻微变好”的10个县之一。2016年以来,因维西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一直稳中向好,维西县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由2016年的8694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11877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183万元,对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和生态扶贫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完成2018年国家重点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及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考核的第一、二、三季度的监测数据上报和2018年国家县域生态考核资料汇报工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8、进一步加大环监察执法力度。一是加强现场检查。积极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排查、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医疗废物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5次。2018年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检查企业 227家次,立案查处企业7家。二是加大执法力度。2018年共立案7件,罚款21.402万元,限时整改6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查封扣押案件2起,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加强信访维稳。2018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 18件,处理率达100%。

9、环境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国控断面地表水采样送样工作。2018年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国控断面地表采送样工作。二是完成维西县县城空气环境监测自动站建设,及时准确掌握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科学的环境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三是完成中路村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建成后将为实时掌握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和保证水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

10、环评审批管理得到进一步深化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四个一律不批”要求,科学化解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将环保要求融入到经济发展中,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符合规划、污染治理措施不落实、环保投资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认真把好环评项目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关。2018年,办理项目环评232个,其中报告表项目12个,登记表220个。

11、污染减排稳步推进。一是坚持依法行政,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严格企业污染减排,狠抓污染物总量控制。按照“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要求,认真贯彻污染减排各项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削减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量化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实行指标控制、量化管理,着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监察,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活动,严格检查相关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减排执行情况。二是加强重点减排单位的监管。加强对我县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稳定运行。2018年削减化学需氧量376.62吨,氨氮 38.86吨,完成州级下达减排任务。

12、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有序推进。按照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要求,及时成立维西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普查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落实普查经费,积极开展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完成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人员培训和清查建库工作和完成了清查建库省、州质量核查工作,我县前一阶段工作得到省、州质量核查专家组的肯定。通过州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核查最终纳入普查范围的98个,其中工业企业42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27户、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筛查出11个、入河(湖、海)排污口18个。积极按要求、按标准、按进度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现已进入入户调查的中期阶段。

13、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围绕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日,深入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以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活动。2018年以来,开展宣传活动2次,活动过程中共悬挂宣传标语17幅,制作展板16块,发放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单5000份、环保布袋5000多个、环保宣传册2000本, 环保围裙3000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读本1000本、《维西县创建生态文明县知识宣传册》1000份,印有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扑克3000副。二是联合县普法办、司法局开展“维西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创建全国最美藏区宣讲活动”,全县各乡镇及县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通过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环保法律、法规,增强了全县各族群众的环保意识,在全县形成自觉保护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和浓厚的社会氛围,在全县范围内打好环保舆论宣传战,提高强化全民环保意识。

14、环保能力建设得到提高。积极争取,充实环保队伍力量。通过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经县政府同意,给予解决事业编制7人充实环境监察、监测队伍。目前我县环境监察、监测人员队伍能力建设已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专业人员1名,通过2018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招录大学生村官3人,我县环境监测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加强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2018年,组织环境监察、监测人员、污普两员参加国家、省、州举办的各类培训达21班次,培训人员46人次。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为我县环境执法、监测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88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3.52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上年结转结余2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县级财政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万元,且由于单位新进人员,增加了人员经费。




科目编码

项目

收入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3021.4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9544.5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7332577.96

214

交通运输支出

500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10016.08


上年结转结余

210000


合计

8845159.95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支出决算情况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总支出合计83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06万元,占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433.46万元,占总支出52%。比上年同期的1312.98万元,减少了478.46万元,减少36.44%,其原因是2017年我局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前期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且因工程尚未进行审计,预留了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到2018年度才进行拨付尾款,故造成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 



单位:元

科目编码

项目

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3021.4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9544.51

211

节能环保支出

7542577.96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10016.08


合计

8345159.9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为834.52万元,用于保障环保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基本支出401.06万元,占总支出的48%。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方面项目支出433.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2018年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维西县水、气、声的现状监测工作,生态文明县及乡镇申报工作开展,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排查、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医疗废物专项行动;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各乡镇垃圾处理能力,统一为各乡镇配发垃圾车。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总支出合计83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06万元,占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433.46万元,占总支出52%。比上年同期的1312.98万元,减少了478.46万元,减少36.44%,其原因是2017年我局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前期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且因工程尚未进行审计,预留了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到2018年度才进行拨付尾款,故造成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万元,占总支出4.6%;卫生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20.95万元,占总支出2.5%;节能环保支出754.26万元,占总支出90.38%;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占总支出2.5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万元,支出决算为10.48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深入贯彻执行国家“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历行勤俭节约,完成好单位各项事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万元,占 42.8%;公务接待费支出5.99万元,占57.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度,环境保护局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 公务接待费支出5.99 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4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局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198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环保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总支出834.5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312.98万元,减少478.46万元,减少36.44%。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实施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及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前期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且因工程尚未进行审计,预留了部分工程质量保证金,到2018年度才进行拨付尾款,故造成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维西县环境保护局资产总额963.87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面积为2880.72平方米,价值为811.81万元;车辆为2辆,价值为67万元;专用设备价值为85.0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63.87 


963.87 

811.81 

67 


85.0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附:



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6701111

附件:

20191010202157.zip

维西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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