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上级财政的各种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提供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拟定和监督执行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规章制度;在职责内参与办理涉及财政、税收、政府债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3.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管理国库拨款和财政收支;管理行政机关和财政供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银行开户;会同县发展和改革部门确定收费标准;管理全县财政票据;管理县级非税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
4.根据县政府授权,提出地方税收立法计划,参与拟定地方税收法规、规章和实施细则草案及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对全县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事项提出建议;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拟定全县非税收入的法规制度,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征管。
5.拟定全县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权与事权;指导和监督县级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6.管理和监督包括社会发展资金、经济发展资金等所有财政资金在内的全县公共支出;制定需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指导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7.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制定全县性的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参与或制定住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等改革政策。
8.执行财政与企业的相关政策;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行业的财务制度;制定全县性的基本建设财务办法;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
9.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制定国有资本金收益分配政策,监缴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
10.管理和监督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统一管理政府债务,研究政府债务状况,拟定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措施。
11.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以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12.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县财务收支活动,及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13.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
14.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立项审查,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建立采购信息库。
15.根据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经营管理结构,考核国有企业及企业领导的经营业绩,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指导和督促下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16.拟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法规,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维西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抓改革、促发展、保重点等领域早部署、早落实、早发现,为确保我县财政工作勇争先、创一流夯基固本。
1.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
维西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巩固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成果,推进财政工作依法依规。强化理论武装,依托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持续推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攻坚克难,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掌控重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一是坚持保障收入,全力以赴完成收入目标增长任务,并争取更大成效;二是持续盯牢支出,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不动摇,继续压减非刚性支出,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
3.强化统筹,优先保障重点民生资金。
一是重点保障教育投入。下达义务教育经费、营养膳食补助经费、生活补助资金、校舍安全及综合奖补资金,为教育工作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投入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经费、行政医院经费、中医药经费、计划生育事务经费、医疗保险经费、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经费,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三是做好社会救助保障,全力保就业稳就业。经费保障就业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事务管理、社会救助服务。
4.积极服务“三农”,赋能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以农为本,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2023年度我县共到位可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9497.88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投入143个项目,目前已开工131个,开工率为92%。沪滇帮扶资金方面,2023年到位沪滇资金5100万元。
5.牢守底线,全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一是守住县乡“三保”底线。健全完善“三保”监控体系,将“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二是守住债务风险底线。加强债务风险源头管理,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充分利用财政部隐性债务监测平台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全县隐性债务变化情况,制定化解措施。三是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建立金融风险全方位防控体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反电诈、防养老诈骗、抵制非法集资等宣传工作和隐患线索摸排、整治工作;四是提高安全生产,注重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6.切实加强财会监督,深入开展“清源行动”。
制定完善了《维西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县委推进“清廉维西”建设 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以查促改,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全县财政资金的运行。按照“清源行动”七大方面42个问题,以自查自纠和延伸检查的方式,推动系统性整改,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规范财务工作,达到正本清源的成效。
7.聚焦深化改革,优化提升财政效能。
一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二是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平台建设。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四是持续强化直达资金监管,加快直达资金预算执行进度。2023年上半年,中央以及省级安排的直达资金累计下达13.32亿元。其中已分配12.99亿元,未分配3374.73万元,分配率为97.5%;截止11月14日,直达资金支出10.25亿元,支付进度为76.9%。五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五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积极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截止到第三季度完成采购预算为7306.2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7164.54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41.66 万元,节约率1.94% 。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经济建设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股、社会保障股、会计和法规股、政府采购管理股、非税管理股、资产管理股、金融股、债务和绩效管理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5827472.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4677.42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94.8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42047.73元,增长 9.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41725.48元,增长9.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22.25元,增长13.03%。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增加新招录人员及调入人员,以及委托业务增加,同时收到税务局返还手续费,导致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5846895.86元。其中:基本支出13069798.30元,占总支出的82.48%;项目支出2777097.56元,占总支出的17.5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57943.92元,增长9.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0105.64元,增长9.74%。项目支出增加197838.28元,增长7.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增加新招录人员及调入人员,以及委托业务增加,导致本年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069798.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73145.42元,占基本支出的96.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6652.88元,占基本支出的3.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7097.5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1. 财政工作经费1100451.35元;2. 信息系统专项资金1403504.80元;3. 专项工作经费189140.00元;4. 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专项经费162.97元;5.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61620元;6.税务局付代扣代缴手续费及人社局贷免扶补补助资金22218.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24677.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上年相比增加1341725.48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增加新招录人员及调入人员,年末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4人,以及委托业务增加,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1533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6%。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25583.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9749.03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460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386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1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财政支农项目管理、财政支农管理经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925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0元,决算为105229.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99944.4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98%,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52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2%,完成年初预算的3.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5229.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99944.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52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其中本年度增加下乡及项目检查次数,公车使用频次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大力压减公务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958.56元,下降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5.56元,下降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03.00元,下降52.7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大力压减“三公”经费。其中本年度严格控制下乡次数,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决算数减少;同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大力压减公务接待,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县财政局部门开展财政工作及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6652.88元,比上年减少45167.19元,下降8.34%,主要原因是本年因严格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压减部门日常办公开支,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县财政局开展财政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业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805270.97元,其中,流动资产599129.68元,固定资产2206140.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22701.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97278.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369.16平方米,账面原值3997801.8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9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5.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