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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0Q534219/202400389
文  号
来 源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10-12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0-12 19:23     浏览次数: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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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乡村振兴战略,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导指导全县乡村振兴工作。

2.拟订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目标、任务、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调研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绩效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3.编制全县乡村振兴专项规划、重点区域乡村振兴规划,组织实施省、州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和决战重点区域乡村振兴计划。

4.负责指导全县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负责衔接资金项目的申报、审批、上报备案和检查验收工作;拟定中央、省、州下达的衔接资金分配建议方案;负责衔接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管理、绩效考评;负责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和业务指导。

5.组织开展全县乡村振兴的统计、动态分析、成果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负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6.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直各部门做好职责范围内乡村振兴工作任务,抓好督查督导、统筹调度、信息收集工作。

7.统筹、协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8.负责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9.负责东西部协作、社会帮扶和对口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联络服务;负责协调中央、省、州定点帮扶工作。

10.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1.承担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和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2.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州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基固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乡村振兴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深化政治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省委第三次涉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是严肃政治生活。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高质量召开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坚持会前交心谈心、广泛征求意见,会上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全面整改、建立完善制度。三是健全机关党建制度机制,推动支部工作制度化、组织生活规范化,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关爱等方面制度,2023年,召开党支部委员会12次,党员大会5次,党课5次。四是做好支部联建工作,加强与机关挂联村党支部的联系指导,共同开展庆祝“七一”联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工作。

2.驰而不息,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启动会议,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日常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决策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议7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全覆盖开展党风廉政提醒谈话,及时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完善制度举措,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3.凝聚共识,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及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规范运行“五个第一”机制,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安全、强发展”专项活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做好“五讲五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8次,积极创建申报县级文明单位,常态化开展公开揭批教育。

4.规范长效,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为进一步推动防返贫监测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彻底解决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死角和盲区,积极探索推进“线下网格化+线上网络化”模式,构建线下“县级监管筛查、乡级核查审定、村级走访排查、组级动态监测”四级网格管理体系,依托4377个网格点和4958名网格员,通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与农户申报、部门预警等途径相结合,切实做到坚决不让任何一个人返贫,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截止12月,全县累计识别认定监测对象1471户4952人,累计消除风险1128户3784人,正在落实帮扶措施和兜底保障343户1168人。同时,加强“政府救助平台”推广应用,形成线下网格化和线上网络化、“政府找”和“找政府”双向协同,及时发现和解决返贫风险。全县累计受理申请事项2345件,办结2340件、办结率达99.79%。其中,2023年受理400件,办结395件,办结率达98.75%。

5.突出重点,抓实项目库建设提高衔接资金质效。为确保入库项目落实落地、见到实效,切实惠及更多群众,促进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坚持项目“早谋划、早实施、早见效”的原则,在全州率先启动2024年项目库编制工作,不断完善项目库建设机制,通过实行“12345”(“一个池子”筹措资金、“两个要素”引领项目、“三级公开”全面覆盖、“四道关卡”严格流程、“五项举措”科学管理)工作法,扎实开展项目库建设工作,规范了项目储备、筛选和实施,形成了项目库全流程动态管理模式,着力提升了项目库建设质量。配合县财政局制定涉农资金整合方案,2023年度全县到位可纳入整合的财政衔接资金61,195.9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支出59,703.21万元,支出进度为97.56%。

6.凝心聚力,谱写宝山维西合作共建新篇章。把东西部协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力量予以重点部署、重点推动,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制定《2023年维西县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围绕“巩固拓展、衔接提升”工作主线,统筹扎实有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各领域工作。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计划内援建维西县项目共5个,总资金5000万元,援建资金项目紧扣产业发展、农村建设、社会事业、人才交流培训、交流交往交融五个方面内容,2023年,5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4个项目。“自选动作”共计划15个项目,资金1000万元,已完工15个项目。劳务协作方面,目前在上海务工的维西群众有40人,转移到上海的脱贫就业人员有12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0%。消费帮扶方面,2023年消费帮扶累计5,358.85万元。

7.统筹协调,定点帮扶有力有效。积极对接中央、省级定点帮扶单位,协助定点帮扶单位制定定点帮扶工作计划,落实帮扶责任,结合部门优势,加大财力物力帮扶。目前我县有中央定点帮扶单位1家(南方电网公司),省级定点帮扶单位5家(省财政厅、云南技师学院、云南白药集团、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二总队),共计下派33名驻村工作队员。2023年南方电网计划投入定点帮扶资金1889万元,实施11个帮扶项目。充分发挥州级54家、县级82家帮扶单位帮扶力量,制定《维西县“部门包干部帮”实施方案》,持续对全县年人均纯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重点增收对象,开展“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扶,不断巩固全县从脱贫摘帽走向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

8.精心部署,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期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维西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实施方案》,做好扶贫资产核查、登记、移交和管护工作,推动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2016年至2021年全县共形成扶贫资产2697个,资产价值32.48亿元,其中,公益性资产2547个,价值28.95亿元,经营性资产150个,价值3.47亿元,已全部完成登记移交。形成到户资产63507个,资产价值10.76亿元,已全部完成告知。2022年共形成扶贫资产168个,截至目前,已有137个项目完工,137个项目已完成登记移交。

9.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因地制宜、各具特色,集中打造、连片成线,梯次推进、动态提升”的原则,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保塔城镇柯那新村,塔城村打家统,攀天阁工农大村,白济讯喇嘛寺,康普乡康普大村,叶枝镇倮那村倮那组,维登乡妥洛村妥洛组,保和镇高泉村白玛吉组,拉日村聚水塘,巴迪乡倮义洛马上组,中路乡佳禾一、二组11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总投资3342万元。

10.积极探索,金融帮扶助力提升群众收入。对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给予优惠利率小额信贷支持,做到“应贷尽贷”,2023年新发放贷款1275笔,金额5,712.20万元,设立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制定《维西县“富民贷”产品工作实施方案》及《维西县“富民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与县农行签订合作协议,设立“富民贷”风险补偿基金100万元,截至目前,贷款共发放625笔,贷款金额7,837.9186万元。

11.努力开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紧密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理解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2023年度“雨露计划”直补工作,简化办理程序,确保“应补尽补,不漏一人”。制定下发《维西县2023年“雨露计划”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雨露计划”已完成春季学期补助发放工作,发放总人数912人,发放资金216.30万元,秋季学期,雨露计划申请资助学生1024人,发放资助金246.80万元。针对毕业的雨露计划学生加大雨露计划+就业行动政策宣传,确保毕业学生就业率达90%以上。

12.强化担当,以整改促进工作提质增效。我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是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标对表上级各类督查考核调研反馈问题,建立“分工明确、分级负责、共同推进、合力整改、限期销号”的问题整改责任体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积极召开整改部署会、专题会、推进会,及时掌握整改进度,了解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最终实现反馈问题全面整改,以整改促进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以来,主动认领中央、省级历次巡视巡察和督查考核反馈的问题共计5批次,一是十一届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乡村振兴领域的共5个问题,截至目前,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二是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反馈的9个方面17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1个问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坚持。三是2022年度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反馈2个方面3类问题,我局梳理具体问题8个,截至目前,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省对迪庆州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督查发现的3个方面1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云南省审计厅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发现问题3个方面4个类型4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3个问题需分阶段整改。

13.贯彻落实,高质量完成各类业务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各项任务。常态化推进“创卫工作”。根据县禁毒委员会关于禁毒工作的部署和决定,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卓有成效的禁毒法治宣传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信息中心、对口帮扶股、项目股、定点帮扶股5个股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8,135,50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34,626.50元,占总收入的98.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881.10元,占总收入的1.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350,722.76元,下降30.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50,678.61元,下降31.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99,955.85元,增长32,418.90%。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因安排的永春乡庆福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比去年减少24,241,126.90元,又增加安排了雨露计划、防贫保险财政承担资金等11,590,448.29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135,507.60元。其中:基本支出5,394,004.59元,占总支出的19.17%;项目支出22,741,503.01元,占总支出的80.8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350,722.76元,下降30.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6,368.54元,下降2.64%;项目支出减少12,204,354.22元,下降34.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因安排的永春乡庆福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比去年减少24,241,126.90元,又增加安排了雨露计划、防贫保险财政承担资金等11,590,448.29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4,004.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52,566.78元,占基本支出的82.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1,437.81元,占基本支出的17.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741,503.0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农技人员技术能力提升及实用技术培训与推广项目资金300,000.00元。列入“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支出功能科目。

2.代扣税手续费返还资金881.10元。列入“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

3.维西县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9,195,374.16元。列入“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功能科目。

4.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补助资金13,800.00元。列入“2130505生产发展”支出功能科目。

5.上海市对口支援维西项目补助资金90,000.00元、三交项目补助资金2,997,646.00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4,631,000.00元,列入“2130506社会发展”支出功能科目。

6.支付小额信贷贴息专项资金4,252,321.75元,列入“2130507贷款奖补和贴息”支出功能科目。

7.防贫保险财政承担补助资金810,480.00元;项目管理费50,000.00元;易地搬迁项目审计缺口资金400,000.00元等列入“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功能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34,626.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减少12,650,678.61元,下降31.25%,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因安排的永春乡庆福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比去年减少24,241,126.90元,又增加安排了雨露计划、防贫保险财政承担资金等11,590,448.29元,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9,077.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4,81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542,47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6%。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支付全县农户小额贷款贴息和为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8,25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决算为79,2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4,2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3%,完成年初预算的3.2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2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0元,决算为4,2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执行接待相关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720.78元,下降6.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40.78元,下降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80.00元,下降50.9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执行接待相关制度,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督促检查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及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督促检查国家、省级、州级和县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情况及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1,437.81元,比上年减少9,717.63元,下降1.02%,主要原因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水费、电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36,142,539.17元,其中,流动资产35,801,418.30元,固定资产341,120.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55,928.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6,865.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0月12日

 

监督索引号5334230043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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