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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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28881X4/202500667
文  号
来 源
保和镇
公开日期
2025-10-15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15 14:50     浏览次数: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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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保和镇党委政府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行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脱贫攻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基层治理办公室(综治中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渔政服务中心)

2.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林长制管理中心)

3.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河长制管理中心)

4.文体广电旅游服务中心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6.财政所

7.综合执法队(应急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和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1.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人民政府。

纳入保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本年度所属单位不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人民政府作为1个单位决算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固成果,促提升,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严格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防贫预警监测和动态帮扶,年内共纳入监测对象23户82人,已消除风险户60户189人,针对已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制定落实帮扶措施20,503条,脱贫成效更加明显,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巩固提升“三保障”和安全饮水保障水平,在医疗保障方面,全镇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始终保持100%,并在年内成功申请2人2起“一事一议”医疗救助,共计约22.23万元。在教育保障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制”,对不稳定学生建立“一生一档”“一生一策”,全年成功劝返13名不稳定学生,适龄学生辍学率为零。在住房安全保障方面,常态化开展农房安全评估工作,保障群众住房安全,投入51.5万元完成31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在饮水安全方面,开展农村饮水排查2次,常态化推进农村饮水水费收缴及农村饮水工程维护管理工作,农村饮水达到保障标准。扎实做好稳岗就业促增收,转移脱贫劳动力就业12,310人,转移率达82.1%,共安置乡村公岗290人。持续落实金融帮扶措施,2024年全镇小额信贷共申请发放146笔632.5098万元。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24年村集体经济收益达175.34万元,其中7个村收益金达10万元以上,其他2个村收益金均为5万元以上,实现了村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上全覆盖和10万元以上达75%的目标要求。

(2)坚持守红线,优生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严格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及“党建+”清河行动,全年共整改涉及侵占河道、乱堆乱排等6个问题,清理河道垃圾6吨。严格落实各级林长职责,全镇共设防火卡点21个,各级林长巡林618次,处置违规野外用火16起,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建立健全林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定期集中开展林区、林边垃圾清理清运攻坚行动,清理林中垃圾约5吨。积极推进绿美保和建设,全年新增植树36,500株,完成省级绿美乡镇(保和镇)、省级绿美乡村(拉河柱村)以及9个州级绿美村庄申报工作,287户成功创建美丽庭院。以“三清一改”为重点扎实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全年清理农村生活垃圾75.6吨,水塘22口,沟渠70.5公里,淤泥12.4吨,残垣断壁8处,畜禽养殖粪污18.8吨,有效推进村容村貌持续优化提升。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2024年,完成耕地流出整改就地恢复85.5亩,异地补足275.3亩,变更调查456.4亩,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有量均高于保护目标。

(3)坚持保民生、促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持续惠民生增福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深入开展民政兜底保障,全年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补助等资金1487.73万元。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及医保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征缴率为102.0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结合“百日攻坚行动”,助推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共组织举办招聘会2期,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016人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兑付一次性交通补贴7.135万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深入开展“全民阅读进村(社区)”文化活动58场次,2000余人参与阅读活动,阅读成为社区居民新风尚。持续关注“一老一小”,定期对661名高龄老人、128名困难老年人及10名无人抚养儿童访寒问暖,全年发放各种补贴共计201.11万元。整合社区资源力量,在南路社区新建一所服务新就业群体的暖“新”驿站,为新就业群体筑起暖“新”之家。

(4)坚持守底线、促和谐,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12234”工作思路,坚决扛牢维稳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深入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一周一研判、一月一汇报”机制。全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79件,化解274件,调处率达98.2%。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严格按照“三江腹地石榴红”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共开展宣讲67场次,覆盖1.2万人次,永宁和白鹤山两个社区被列为县级示范点。坚持“平战”结合,成立了镇、村、组三级167支378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重点从临战处置、扁平化指挥、实战化演练3个方面发力,修订完善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共开展桌面演练3场次,实战演练5场次,应急队伍建设更加稳固。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14名存在不良行为学生建立包保责任。深入推进“强基”“润心”两大工程,共开展普法宣传141场次,22名政法干警开展“一对一”普法服务走访114人次,电话联系开展普法服务286人次。深入推进“润心同向”工程,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保和实践,共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巡查172次,抓好信访及网络舆情工作,建立镇级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共开展“大接访”活动12期,受理信访事项21件,已全部办结。全面加强对精神病人、“婚恋”“涉酒”等重点人员管控,涉及群体和个人可控可管可稳,没有重大社会稳定隐患,没有发生因管控不力而导致的重大案事件,实现全年零命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防汛应急转移避险演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然灾害防治、消防安全管理、食品安全防范等工作,全年保持了零起安全事故。

(5)坚持抓建设、稳增长,产业发展蹄疾步稳

因地制宜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有力推进中药材、冰葡萄、蔬菜、食用菌、畜禽、休闲农庄等绿色产业。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762.82万元,种植中药材13621亩、冰葡萄1783亩、蔬菜6961亩,畜禽存栏72613余头(只),产值突破1亿元大关,累计认证“三品一标”21个。积极引导辖区21家商贸、物流企业健康发展。严把项目建设“申报、入库、实施”3个关口,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全年投入2447万元实施完成10个项目。

(6)坚持重实干,提效能,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深入践行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持续深化“作风革命 效能革命”,聚焦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把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政府,政府建设更加有力。政治建设持续加强。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始终,引领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勇于担当尽责,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大动力。依法行政持续巩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参政议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93件。深化政务公开,全年按要求公开重点领域事项、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府规范性文件等政务信息135条,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廉政建设持续推进。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此外,我们还聚焦深化国防教育,不断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9人。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取得长足进步。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57486881.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029581.88元,占总收入的99.2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57300元,占总收入的0.8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26999.82元,增长2.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22959.32元,增长7.1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395959.5元,下降83.97%。主要原因是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设项目有所增加,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我单位其他收入主要为上级挂钩单位拨入的工作经费,因本年涉及资金不得二次分配,故上级挂钩单位拨入经费减少造成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58041559.84元。其中:基本支出29980337.79元,占总支出的51.65%;项目支出28061222.05元,占总支出的48.3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7157.95元,增长0.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81912.56元,下降4.71%;项目支出增加1989070.51元,增长7.6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设项目有所增加,导致项目收入增加,对应的项目支出也增加,而基本支出由于过紧日子、公用经费压减的原因也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和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80337.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577058.08元,占基本支出的91.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3279.71元,占基本支出的8.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和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12708.5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4年乡镇纪检工作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4〕2号,项目金额:2436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代表联系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4〕2号,项目金额:1015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3.人大代表实体化运行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4〕2号,项目金额:28388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4.乡镇党建工作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4〕2号,项目金额:42079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5.保和镇人民政府职工体检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4〕2号,项目金额:157088.2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6.保和镇兰永村工作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4〕9号,项目金额:1142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7.2024年度雪域人才培养专项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行〔2024〕62号,项目金额:3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8.2023年度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预〔2024〕148号,项目金额:110506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9.2024年保和镇省级大学生一次性奖励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行〔2024〕81号,项目金额:48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0.2024年大学生一次性奖励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行〔2024〕82号,项目金额:64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1.2024年公共图书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教〔2024〕26号,项目金额:205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2.2024年公共图书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教〔2024〕25号,项目金额:3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3.2024年公共图书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教〔2024〕25号,项目金额:63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4.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教〔2024〕58号,项目金额:9275.13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5.保和镇人民政府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文化安全补助资金“村村通”维护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教〔2024〕42号,项目金额:24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6.十字街社区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建设项目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农〔2024〕43号,项目金额:3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7.2024年美丽乡村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保和镇拉日村阿尺马底组),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4〕19号,项目金额:32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8.拉河柱村老鸦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4〕56号,项目金额:6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19.保和镇兰永村城新厂组美丽村庄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农〔2024〕31号,项目金额:4345261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0.拉河柱村2023年民族团结示范镇建设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农〔2023〕42号,项目金额:3628527.98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1.拉河柱村麻迪组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4〕56号,项目金额:4999994.35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2.罗马村加保机小组通组路专项项目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4〕67号,项目金额:109822248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3.拉日村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4〕67号,项目金额:182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4.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费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4〕64号,项目金额:51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5.2023年第一批衔接项目管理费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4〕1号,项目金额:42982.43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6.2024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农〔2024〕12号,项目金额:53278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7.罗马村加保机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整合〔2024〕21号,项目金额:5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8.腊八底村哈独库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综〔2024〕12号,项目金额:422755.52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29.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资金下达文号:维财国资〔2024〕13号,项目金额:1378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

30.保和镇村(社区)日常工作经费,项目资金4573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开展各项工作任务产生的日常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593046.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与上年相比增加3610863.8元,增长6.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设项目有所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34154.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一般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多,工资支出增多。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11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参加入伍大学生奖励。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53005.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0%。主要用于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及人员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做文化免开经费预算,只做人员经费故造成预决算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4832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多,养老保险支出增多,故造成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886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多,医疗保险增多,故造成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060488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75%,完成年初预算的266.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增多,人员经费增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项目增多,故造成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0281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完成年初预算的96.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住房保障类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类项目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90%,主要用于应急管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积极响应节约支出,减少非必要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988.78元,下降53.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1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5,708.78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8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28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0,988.78元,下降53.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元,决算为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执行控制严格。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708.78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80元,下降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28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勤俭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理、接待调研、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讲、矛盾协调以及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3,279.71元,比上年增加792,093.13元,增长49.16%,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实际开支内容为保障机关及所属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和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47,434,377.8元,其中,流动资产31,970,677.47元,固定资产元56628290.96(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268,016.52元,无形资产783,781.93元(净值),其他资产252,783,610.9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150,444.8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6,885.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322,3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278元;出租房屋180平方米,账面原值75,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6,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6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76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73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51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除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四、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五、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23030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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