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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春乡党委政府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①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②保证监督职能,③教育和管理职能,④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⑤负责抓好本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⑥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①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②制定并组织实施村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扶贫攻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④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⑤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⑥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奋进的关键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永春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乡上下齐心、团结一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稳定、发展、生态、边疆稳固”四件大事,把准方位、锚定目标,坚持稳中求进,致力谋划发展,培育多方动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圆满完成了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粮食安全更有保障。“三农”基本盘进一步夯实。一是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完成粮食安全底线指标2.92万亩、实施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600亩、油菜种植400亩,发放叶面肥800包。推广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项目玉米500亩,推广稻田养鸭645亩、稻田养鱼729亩;二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责任,加强耕地巡查管护、违法违规占耕查处、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坚决守住永春乡4.4万亩耕地保护目标。2023年进行行政执法线索核查76起,下达整改通知79份,移送上级职能部门24起;办理农用地登记备案7起;进行建设用地报批3起,2023年完成耕地流出整改就地恢复239.98亩,补充耕地524.57亩,整改完成率为104%。产业发展多元化。一是按照“保永一体化,做优次中心,做特集镇”的思路,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发挥“一乡一特”优势,全乡种植中药材17184.23亩,深化利益联结机制,基本形成了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体系;二是发展特色种植产业。拖枝村、庆福村、三家村发展经济林果种植面积达到2000余亩,其中三家村大樱桃种植基地和庆福村采摘园已成为全县集休闲、观光、采摘、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点,联农、带农、富农成效更加显现;三是发展养殖产业,生猪养殖年均存栏量14000余头,生态土鸡年均存栏量稳定在20万羽左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永春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永春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永春乡水务服务中心
4.永春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永春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永春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永春乡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
纳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7个单位未独立核算,合并在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永春乡人民政府统一核算并编报。
(三)永春乡人民政府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8人(离休8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1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68186588.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083598.81元,占总收入的98.3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02990.00元,占总收入的1.6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448048.06元,下降9.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171038.06元,下降9.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77010.00元,下降20.07%。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在2023年未纳入年初预算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69924425.25元。其中:基本支出21145750.91元,占总支出的30.24%;项目支出48778674.34元,占总支出的69.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800384.48元,下降12.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4191.64元,下降1.00%;项目支出减少9586192.84元,下降16.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项目数量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并深化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努力节约开支,同时上级补助的公共安全支出及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降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春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4575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031246.27元,占基本支出的9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14504.64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永春乡人民政府人均人员经费支出279871.27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1095.6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永春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778674.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6374018.72元,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维水发〔2018〕1号2018年河道采砂权出让费完成支出24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维财整合〔2023〕1号永春乡拖枝村小河流域治理专项资金完成支出447,781.64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维财整合〔2023〕28号永春乡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16,733,491.45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维财整合〔2023〕31号永春乡四保村大梁子组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997,987.08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维财农〔2023〕80号永春乡三家村村庄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完成支出9,948,732.36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6.维财农〔2023〕80号永春乡七一社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专项经费完成支出304,401.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7.维财整合〔2023〕1号永春乡生物质染料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400,005.1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8.维财农〔2023〕80号维西县永春乡庆福村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11,674,915.25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9.维财整合〔2023〕44号永春乡扶持壮大菊香村集体经济迪庆藏猪产业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6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0.维财农〔2023〕80号永春乡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1,0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1.维乡振发〔2022〕19号2021年迪昆合作帮扶项目资金隆仕中村中药材烘干房完成支出22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2.维财农〔2023〕2号永春乡庆福村现代农业观光采摘园二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5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3.维财预〔2023〕13号永春乡拖枝村生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2,083,774.11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4.维财社〔2023〕112号永春乡住房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873,1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5.维财综〔2023〕2号永春乡三家村牛圈房五组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349,830.73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6.维农发〔2021〕1号农牧业减灾防灾工作经费完成支出11,816.12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7.维农发〔2022〕1号秋防村级动物防疫员强制免疫注射及反应死亡补助完成支出742.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8.维财发〔2021〕1号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完成支出11,536.24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19.维财预〔2023〕187号人大工作经费完成支出2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0.维财行〔2023〕61号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资金完成支出45,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1.维民发〔2020〕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金完成支出14,153.75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2.维环发〔2020〕1号水污染防治经费完成支出3,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3.维政发〔2020〕1号关工委工作经费完成支出1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4.维财预〔2023〕240号河道清淤工作经费完成支出6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5.维财预〔2023〕83号永春乡维稳工作经费完成支出5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6.维财预〔2023〕86号永春乡罗富明困难补助经费完成支出5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7.维财预〔2023〕146号耕地流出整改工作经费完成支出1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8.维财预〔2023〕206号菊香村工作经费完成支出1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29.维财预〔2023〕148号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完成支出1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0.维财预〔2023〕43号人大代表工作站实体化运行经费完成支出5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1.维财行〔2023〕70号2022年无命案乡镇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完成支出5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2.维财行〔2023〕48号公共安全业务补助经费完成支出2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3.维财教〔2023〕86号2023年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完成支出6,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4.维财教〔2023〕23号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省级免开经费完成支出9,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5.维财教〔2023〕22号2023年公共图书、美术馆、文化馆免开经费完成支出4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6.维财社〔2023〕102号2022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完成支出5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7.维财社〔2023〕2号永春乡安全卡点防控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完成支出100,32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8.维财社〔2023〕92号2022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完成支出3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39.维财农〔2023〕80号永春乡第二批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完成支出123,743.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0.维财资环〔2023〕23号省级森林防火经费完成支出35,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1.维财预〔2023〕23号四保村、菊香村河道治理及工作经费完成支出8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2.维财预〔2023〕302号四保村工作经费完成支出50,754.99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3.维财预〔2023〕61号永春乡七一社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专项经费完成支出15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4.维财预〔2023〕13号社工站试点建设补助资金完成支出2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5.维财预〔2023〕13号永春乡菊香村办公场所设施改造和设备补组经费完成支出30,26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6.维财预〔2023〕13号三家村便民服务站建设资金完成支出18,8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7.维财预〔2023〕33号永春乡沪滇协作生猪养殖建设项目和第二批生物质染料厂建设项目资金完成支出113,337.8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8.维财预〔2023〕20号永春乡工作经费完成支出83,634.65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49.维财整合〔2023〕1号永春乡第二批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完成支出43,296.2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0.维财预〔2023〕20号永春乡四保村贫困群众“新建厨房”建设项目资金及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完成支出105,956.65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1.维财农〔2023〕80号永春乡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完成支出4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2.维财整合〔2023〕54号永春乡2023年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专项经费完成支出1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3.维交发〔2020〕70号交通局下达2019年公路养护资金完成支出33,689.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4.维指发〔2020〕维巨二级油路拖枝村饮水主管修复工程完成支出14,007.66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5.收维贫开办发〔2020〕15号关于下达2018年、2019年三峡集团帮扶项目管理费完成支出3,177.8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6.维贫开办法〔2020〕三峡集团帮扶项目结余资金完成支出23,006.22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7.维乡振发〔2021〕1号2018年迪昆帮扶资金--三家村唐上上组活动场所建设资金完成支出442.91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8.维财预〔2023〕13号三家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40,73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59.维财国资〔2023〕2号永春乡住房功能提升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完成支出1,56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60.维财资环〔2022〕33号永春乡2022年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专项资金完成支出 1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61.维财社〔2023〕99号永春乡四保村村民委员会提质改造资金质改造资金完成支出1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62.维财教〔2023〕48号永春乡庆福村全民健身健步走专项资金完成支出100,0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63.维环发〔2018〕78号氺污染防治经费完成支出56,790.63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64.2019年永政请〔2020〕142号氺污染防治经费完成支出4,900.00元,该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532208.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15%。与上年相比减少7517748.78元,下降10.15%,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的公共安全支出及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6531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2%。主要用于政府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乡镇人大代表会议支出,乡镇人大工作经费支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支出,乡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2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公共安全及维稳相关工作开展;
3.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0658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主要用于文化站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275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类)支出1,607,93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计生行政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公共卫生支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各类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农林水(类)支出52,256,49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54%,主要用于农业、林业和草原、水利事业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11.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住房保障(类)支出1,963,13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20.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28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85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100000.00元,决算为28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深化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努力节约开支,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调研及参观学习等接待事项及接待人数较上年减少,永春乡人民政府未产生相关接待费用支出,上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了2辆,报废1辆小型客车,1辆越野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500.00元,下降4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减少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500.00元,下降3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0元,下降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深化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努力节约开支,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作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上级相关部门工作调研及参观学习等接待事项及接待人数较上年减少,永春乡人民政府未产生相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乡镇日常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批,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春乡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670.00元,比上年减少72452.42元,下降9.91%,主要原因是2023年永春乡人民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减少至0人。永春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为内部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购买货物(含工程)和服务,以支撑和保障机关平稳、顺畅、高效运行,为机关履行公共责任奠定坚实基础。如办公楼购建、办公区物业管理、公车购置运行、办公家具设备用品购置、差旅会议、接待服务、电话网络、水电耗用等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永春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05,722,057.33元,其中,流动资产16,159,167.44元,固定资产68,062,778.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499647.61元,无形资产464.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022809.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904066.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98,604,099.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200,27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永春乡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2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2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899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99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永春乡人民政府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项目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423030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