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5期)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收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抽检报告3份,涉及经营主体2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6月12日,在维西鲜天下果业分店进行抽样检测的香蕉,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超标原因可能为使用农药过量导致或未达到休药期就上市。
(三)整改情况,继续规范并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
(四)行政处罚情况,维西鲜天下果业分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项、二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和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可以依法按照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给予减轻行政处罚。
综上,该摊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项、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该摊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大写:肆拾贰元整);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二、芹菜和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6月13日,在维西天天乐购物广场进行抽样检测的芹菜和韭菜,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验,芹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韭菜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芹菜中铅超标的原因可能为土壤污染或使用农药过量导致;韭菜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土壤中镉的含量较高,蔬菜对镉进行了富集。
(三)整改情况,继续规范并严格遵守进货查验制度。
(四)行政处罚情况,维西天天乐购物广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依据《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项、二项,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和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可以依法按照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给予减轻行政处罚。
综上,该摊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云南省市场监管减轻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条第一项、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该摊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6.59元(大写:肆拾陆元伍角玖分);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