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7日,维西县民政局印发了《维西县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20〕32号)精神,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涉藏民政工作的实施方案》(云民发〔2021〕182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办发〔2021〕26号)和《迪庆州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迪民发〔2022〕3号)制定并公布。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维西县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维西县民政局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国家、省、州、县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三、制定意义
《维西县民政局关于提高2022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对切实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增加特困人员收入水平,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重要意义。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
2022年1月起,全县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至948元/人/月。新公布标准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各项相关文件精神;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四是严肃工作纪律,督促乡(镇)按时依规发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