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881X4/202400509
文  号
保政发〔2024〕32号
来 源
保和镇
公开日期
2024-03-05
《保和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5 14:56     浏览次数: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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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4日,保和镇人民政府印发并公布了《保和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

一、制定意义

通过《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明确保和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职能职责,着力推动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二、文件依据

根据各级各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及《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结合保和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解读

一是检查发现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的,必须依法处罚场所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符合查封条件的必须依法临时查封,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严密火灾防范措施。

二是检查发现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对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不具备疏散功能的,采取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并依法处罚。

三是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必须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对明知需要办理开业前检查手续而未办理的,从严从重进行处罚、停业;对因历史原因导致监管缺失的,印发提醒告知函,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完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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