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维西县制定了《维西县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项目实施有效、监管责任明确,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稳定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办法》明确了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切块到县的专项资金、县级统筹整合的涉农资金、对口帮扶资金及企业帮扶资金等。
项目库的建立是《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项目库紧扣六大工程,通过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县级审定等程序,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科学性、合规性和可行性。
项目库实行定期更新、动态管理,每年7月开始谋划下一年项目,7月和11月分别进行中期调整和年末调整。
项目审定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年度衔接资金计划、任务清单、项目建设需求等,从项目库中选择相关项目,匹配资金,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单位应在资金分配后及时启动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
《办法》规定了项目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负责所属领域项目的行业技术指导、监管督促、验收考评等工作,全程跟踪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资金安全。
项目完工后,实施方需进行自验并形成验收报告或竣工报告,报请验收。同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材料、实施过程中的资料、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维西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暂行)》,规范项目资产管理,提高资产收益,防止资产流失。
《办法》由维西县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和监督。
本解读文件旨在帮助相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如有疑问,可咨询县乡村振兴局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