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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教发2021 15
来 源
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日期
2021-08-02
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 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02 17:00     浏览次数: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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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文件精神及迪庆州教育体育局、中共迪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迪庆州财政局、迪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部门《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教体发〔2021〕7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有序推进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特成立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龙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雪峰    县委副书记

杨慧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清填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秦继禹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和灿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

和俊杰    县纪委副书记

刘  宏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爱琴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乐昭    教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和聪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陈文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宗孝    县财政局局长

张利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方志武    县信访局局长

何丽芳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段茂勋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和志光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树雄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和振宇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郑树芬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乐昭同志兼任,成员由县委编办、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激发广大教师主动性、积极性,营造全县教师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氛围。

三、目标任务

根据省、州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切实加强全县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完善学校治理体系,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全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的新机制,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营造改革创新、提质增效氛围,既能充分调动教师队伍比学赶超、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又能稳妥有序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构建相关部门职责明确、权责分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把“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与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协同推进。

(二)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优质教师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建立科学有序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流动机制,充分调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维西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科学制定义务教育教师聘用实施方案,公开竞聘岗位信息,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监督,杜绝不规范、不公平等情况发生,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五、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实施时间: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六、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底)

对县内各相关学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含编制、师生数、学校分布、班级数、各级岗位数等情况),掌握实情,认真分析学校的办学规模、生源状况、教师配置、未来发展等情况,为改革提供依据和对策;成立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推进实施;研究制定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各方意见,会商有关部门讨论、审议,按程序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通过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召集学校主要领导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各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省、州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对广大教职工进行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初至2021年8月中旬)

召开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学校竞聘前动员;各学校根据《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教师聘任方案;组织、指导学校全面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开展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工资关系转移、收集归档相关材料等工作。

(三)跟踪督查阶段(2021年9月份后)

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县管校聘”后续各项管理工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县管校聘”改革材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与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要对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全面评估“县管校聘”工作成效和不足,总结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或建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或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七、工作内容

(一)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管理

1.科学核定编制。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县委编办要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全县教育发展、学校布局、班级数、学生数和学科结构变化情况,核定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并及时将核定情况反馈下达至县教育体育局。要求每三年核定一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

2.统筹使用编制。经县委编办核定后的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总量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使用,编制不再分配到各个学校。县教体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学校班额、生源、教育教学规模和教师队伍结构等情况,以学年度为单位统筹提出各学校教职工编制的分配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意见,报县委编办备案。县委编办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使用计划。县教体局按照编制标准和各学校提交的需求计划,每年按岗位配备教师。

3.实施“退补平衡”。县委编办会同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核定并上报县委编委会每年用编进人计划总量,保证教职工“退补平衡”、略有储备,凡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专任教师,重点·缺学段或学科所需教师,确保全县中小学按上级规定配足配齐专任教师。(责任单位:县委编办;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二)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严格上限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国家、省规定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对县域内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学段核定各类岗位数,实行总量控制、上限管理,根据学校编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学校岗位数,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分配专业技术中级、高级岗位时要向条件艰苦的边远学校倾斜,引导城区教师向边远学校分流,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更好地实现教育公平。严格落实“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的政策。(责任部门:县教体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

(三)人事实行集中管理,全员竞聘上岗

改革现行人事管理,县教育体育局与学校、教师建立新的人事关系。由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微调。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学校开展教师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各学校的竞聘结果统筹调配教师到学校工作,统一管理全县义务教育教师人事档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县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与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负责全程监督各学校开展教师竞聘上岗工作。县教育体育局指导各学校健全完善以师德为先、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教师竞聘方案,全面开展竞聘上岗制度。学校按相关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建立竞聘上岗和组织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教职工资源配置模式,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并根据学校教师编制数、岗位数竞聘教师,经过竞聘未上岗的教师,由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待岗培训。(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四)实现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县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总量内,把岗位职数和教师均衡配置到各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校(乡镇中心完小)把岗位数额和教师均衡配置到所负责区域内各分校、校点(含教学点),做到合理配置教师资源。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定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义务教育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有义务服从统一调配和安排,到教育事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五)健全教师激励机制

1.科学评价教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不同工作岗位的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建立学校、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基本评价标准,学校结合实际细化标准,确定具体考评实施办法,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2.完善绩效考核。健全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学校不同岗位(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分类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适当拉开和体现学校不同岗位的绩效差距,重点向教学一线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六)实行退出机制,健全制度管理

1.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组织统筹调配的教职工,由所在学校做好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按照相关规定调岗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2.县教育体育局要全面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对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调整出教师岗位,不得从事教学工作。严格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且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教师在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或离岗接受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情况重新调整岗位。

3.对转岗聘用在非教学岗位的教师,原专业技术职称只能聘用在本人现有职称的最低岗位等级。转岗后在新岗位上履职考核不合格的,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体系统统一方案及学校考核分配细则执行。对不服从转岗或转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县教育体育局可解除聘期合同,按待聘人员处理。(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七)健全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1.确保教师知情权。学校制定教职工岗位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应充分征求学校教职工的意见,并经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对聘任和考核结果,须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充分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等重要信息应予公开,实行回避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2.支持教师合理诉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要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和健全教职工维权服务机制,学校要建立教职工申诉制度,健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调解决机制,让教职工有充分、畅通的诉求渠道。对学校违背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程序的管理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教体局)

3.保障教师福利待遇。依法依规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保障政策,确保全县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中共维西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稳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化解岗位竞聘过程中的矛盾与风险,确保“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督促职责落实。

2.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对改革工作中弄虚作假、举报不实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

3.县委宣传部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适时进行宣传报道,引导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并做好舆情研判工作。

4.县委编办负责协同县教育体育局,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相关规定,依据全县教育发展、学校布局、班级数、学生数和学科结构变化情况,核定全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同时对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进行总量管理。建立完善与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相适应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制。

5.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及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落实,对组织不力或推诿扯皮、阻碍工作开展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责问责。

6.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根据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要求,对县域内教师人事关系进行集中管理,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实行县域内统筹管理使用,按照学校布局、班级数、学生数及学科结构,优化、合理配置师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审核,按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会同县教体局做好教师补充招聘、职称评聘、工资核批、人员聘用、人事关系接转等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中工资等相关事项,根据现行政策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资金保障等。

9.县公安局负责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及时消除负面信息,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先期研判,做好防控预案。

10.县信访局负责化解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11.县教育督导室负责对学校“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三)广泛宣传统一思想

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及相关政策,使政策知晓率达100%。引导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消除教职工对“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片面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严肃工作纪律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分步实施,稳妥推进。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师竞聘情况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教育部门负责教师管理的科室或机构要严格、规范按程序依法依规实施。教师竞聘过程中有打招呼、搞变通等干预、干扰工作推进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如实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及时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各学校及广大教职工要服从安排,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对工作组织不力或推诿扯皮阻碍工作开展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是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县域内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保障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师资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部门协同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细化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抓好任务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督查机制,加强推进过程的督查与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依法依规实施,保障教师权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积极践行以人为本理念,对老、弱、病、残、孕教师给予适当照顾。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社会地位,切实保证义务教育教师的薪酬待遇。

(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改革成效。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培训会、多媒体宣传等途径,做好正面引导,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政策知晓率要达100%;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切实形成推进改革工作的共识;要注重总结,对改革过程中创造的经验、取得的成果及时进行宣传,努力营造促进改革的良好氛围。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要做好充分的评估分析,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及时研究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取得成效。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十一、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十二、本方案由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

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事权人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推动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稳步开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文件精神,按照迪庆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教体发〔2021〕75号)、《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均衡发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稳步推进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对县内各相关学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含编制、师生数、学校分布、班级数、各级岗位数等情况),掌握实情,认真分析学校的办学规模、生源状况、教师配置、未来发展等情况,为改革提供依据和对策;成立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推进实施;研究制定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各方意见,会商有关部门讨论、审议,按程序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审议通过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召集学校主要领导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各个学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省、州、县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广大教职工进行宣传。

(二)第二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召开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学校竞聘前动员;各学校根据《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教师聘任方案;组织、指导学校全面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开展按岗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人事工资关系转移、收集归档相关材料等工作。

(三)第三阶段(2020年9月1日至以后)

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县管校聘”后续各项管理工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县管校聘”改革材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与县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要对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全面评估“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同时,对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意见或建议,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或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编制管理机制

人事编制实行编委核定、教育使用备案的管理机制。县委编办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相关规定,依据全县教育发展、学校布局、班级数、学生数和学科结构变化情况,核定全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打包给县教育体育局统筹集中管理使用。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实际核定、优化配置教师岗位,报县委编办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实行人员统一管理

人事关系实行统一归口,动态调整的管理机制。全县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系统内调整的审批权限归口县教育体育局,全县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及其人事档案转入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实行“县管人员,学校聘用”,实现教职工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县教体局的人员调整方案,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三)优化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优化设置的管理机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州规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对全县各学校核定岗位设置总量,打包给县教育体育局集中管理,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实际,按照结构标准,设置岗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稳步推进岗位竞聘

教职工实行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制度。建立奖勤罚懒,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激发教师工作活力。校级、副校级干部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由县教育体育局实施。校内竞聘由学校自行组织开展,实现岗位等级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等按照“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学校岗位竞聘方案进行双向选择,有序开展竞聘工作。岗位竞聘三年开展一次,落聘人员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集中“待岗培训”和“跟岗学习”,培训学习期不超过12个月。学习培训期满仍未能竞聘上岗或考核仍不合格的自动转入托管期,托管期不超过12个月。

1.成立学校聘用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岗位竞聘工作专项小组,成员由部分校级干部、党、团员代表、工会委员、教师代表等5-9人组成,负责制定本学校岗位竞聘实施细则,审查竞聘人的竞聘资格和本校竞聘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成立学校岗位竞聘人事仲裁小组,成员由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纪检委员、教师代表等组成(人事仲裁小组成员不能与学校岗位竞聘工作专项小组成员相冲突),书记任组长(书记和校长兼任的,一般由副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组长),负责本校教师意见的收集和反映,依法监督岗位竞聘程序的公开公正,对竞聘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进行调解。岗位竞聘工作专项小组和岗位竞聘人事仲裁小组名单需经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并召开教职工大会予以表决(人数必须过半),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2.科学制定竞聘实施方案。

根据学校编制、岗位等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专项小组拟定本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方案由学校教职工大会(80%教职工)通过,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后实施。

3.开展竞聘工作。

按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等的聘任顺序,依照“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学校岗位竞聘方案进行双向选择,有序开展竞聘工作。竞聘人员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向学校递交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对竞聘对象进行综合考评,具体考评方式由各校根据本校竞聘工作方案自行制定。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评情况择优聘用。在规定时间内,所有教职工须向竞聘学校提交个人竞聘申请,无正当理由未提交个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的,视为个人自愿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具体流程如下:

(1)第一轮岗位竞聘:按竞聘学校实有教职工数小于等于90%人员(按四舍五入计算)进行竞聘,落聘的人员参加第二轮、第三轮竞聘)

①中层干部竞聘。

中层干部由校长提名,学校班子审查通过,经学校党(总)支部班子批准,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后予以聘任。

②校内直聘。

满足以下5类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竞聘,但需提交岗位直聘申请,由学校直接聘用:

1.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教师;

2.经组织选派参加对外支教、异地安置扶贫、跟岗锻炼及县级部门因工作需要抽调的教师;

3.试用期内的教职工;

4.两年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男55岁,女50岁),有提前退休意愿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经学校岗位竞聘工作专项小组研究同意的;

5.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教师(哺乳期是指婴儿从出生之日起计满12个月)、因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指患有现医疗条件下短时间(6个月)内难以治愈的,原则上按规定程序连续请假6个月及以上仍在治疗的)的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等材料,经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县教育体育局确认的教师;

6.因其他不可抗因素而不适宜参加竞聘的人员经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同意的;

以上符合直接聘用条件的教职工若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空置的直接聘用岗位调整为竞聘岗位,不再保留。

③校内竞聘。

除符合直接聘用条件外的教师,必须在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参加竞聘。不参加校内竞聘的,不得参加下一轮竞聘(城区学校教职工可以不参加校内第一轮竞聘,但下一轮竞聘必须到第二片区参加)。

学校公布竞聘岗位类别、学科、数量、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工作量、任职条件及聘期等事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竞聘、择优上岗的原则进行岗位竞聘。教师竞聘要严格按照学校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重点围绕师德师风、责任担当、能力表现、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量化积分和综合评价,其中竞聘教学岗位的,教学业绩所占比例不低于60%,综合评价要杜绝单纯的民主评议结果,杜绝讲人情、讲关系。竞聘人向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递交竞聘申请,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根据实施方案、岗位要求,经综合考评后确定初步人选。

鼓励城区学校教师到乡镇学校参加岗位竞聘,到乡镇学校竞聘的,可直接参加乡镇学校的第一轮校内岗位竞聘。城区学校教师竞聘到乡镇学校任教,当年考核为优秀的,可直接聘任为中层及以上学校管理岗位;三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回原学校或到城区学校进行竞聘,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聘任。

经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的交流、援教、跟岗锻炼的教师可选择参加原人事工资关系所在学校的岗位竞聘,也可经双方学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后参加现任教学校的第一轮校内岗位竞聘。

第一轮竞聘结束后,各校填写《维西县“县管校聘”工作进程呈报表一》《第一轮竞聘后本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第一轮落聘人员信息汇总表》《第一轮竞聘工作报告》,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2)第二轮竞聘。

第二轮竞聘在同区域学校间开展,对象为第一轮竞聘落聘人员。第一轮竞聘后,县教育体育局统一公布同区域学校尚空缺的工作岗位。竞聘人员根据空岗情况填写《维西县教师第二轮岗位竞聘申请表》,向意向学校递交申请(只能选择同区域内的一所学校)。第二轮竞聘由各学校岗位竞聘工作专项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经综合考评,确定聘用人员。在第一轮竞聘中已聘的人员不再参与同区域学校竞聘。

同区域学校划分,初中:维西一中、维西二中、维西三中为同一区域。小学第一区域:县民小、保一小、保二小、永春中心完小4所学校;小学第二片区:攀天阁、白济汛、康普、叶枝、巴迪、中路、维登、塔城中心完小8所学校。

第二轮竞聘结束后,各校填写《维西县“县管校聘”工作进程呈报表二》《第二轮竞聘后本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维西县教师第二轮落聘人员信息汇总表》《第一轮竞聘工作报告》,上报县教育体育局。

(3)第三轮竞聘。

经前二轮竞聘仍未上岗的人员填写《维西县教师全县学校竞聘申请表》,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及教育教学需求,组织未上岗人员在所在区域范围学校内进行竞聘。其中第一区域的教师可在全县范围内竞聘,第二区域的教师只能在所在区域范围内学校竞聘。

(五)上岗人员聘后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所有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或岗位聘用书)”,聘期为3年。“县管校聘”后,学校出现岗位空缺,通过教师交流、招聘(选调)或竞聘进行补充。所有上岗教师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各学校与教师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或岗位聘用书)”后,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以“岗位聘用合同(或岗位聘用书)”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完善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兑现奖惩以及解除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

(六)加强落聘人员管理

1.落聘人员培训学习。

通过竞聘程序仍未聘用的教师为落聘人员。落聘人员由人事工资关系所在学校将名单统一上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集中待岗培训、跟岗学习,具体工作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实施,培训内容及方式由县教师发展中心制定并组织考核,培训、学习期限为6个月。考核合格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学校空岗情况提供岗位进行竞聘,考核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培训学习,总的培训学习期不超过12个月。学习培训期满仍未能竞聘上岗或考核仍不合格的自动转入托管期。由县教育体育局在全县范围学校内协调转岗(含工勤岗位)或低聘,托管期不超过12个月。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培训学习及转岗、低聘安排的,县教育体育局将依法办理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落聘人员待遇。

(1)待岗培训学习期间和托管期内,待遇按照《维西县关于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办法》执行。

(2)转岗和低聘人员按新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七)完善教师均衡配置补充机制

完善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城乡、校际间教师合理流动,盘活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落实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自主招聘编制内教师政策,拓宽教师补充渠道,并做好新教师培训培养工作。从2021年9月起,根据各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新招聘的教师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加强对新教师的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学校按照德、能、勤、绩等对新教师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取消聘用合同。

(八)细化聘期考核和结果运用

加强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聘期三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岗位等级变更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按照《维西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处理。

三年的目标考核管理结果,作为下一轮直聘或竞聘的重要依据。

(九)建立完善教职工退出机制

依法依规,通过严格考核、科学评价,建立完善能上能下、退出顺畅的教职工队伍管理机制。

1.不符合教师资格标准要求的人员依法调整出教师队伍。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教学工作岗位。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学校竞聘工作结束后,落聘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提出辞职,经学校和教育部门同意,报经人社部门审批,按程序办理辞职手续,也可在全县教体系统外其他单位联系工作,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教师在聘期内,根据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按规定程序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4.出现教职工长期重病等原因不能履职的,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按国家和省、州相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手续;如因长期重病不能履职但又不提出办理提前退休(退职)手续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长期病假手续。提高编制的使用效率,不断完善教职工退出机制。

五、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维西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行“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中共维西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稳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二)建立保障机制

积极协调县属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化解岗位竞聘过程中的矛盾与风险,确保“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学校教职工“县管校聘”改革具体工作,对学校的岗位竞聘工作进行宏观管理、统筹调配。统筹管理全县上岗教职工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2.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全县落聘教师待岗培训、跟岗学习,并组织考核。

3.各学校根据本校岗位竞聘方案开展教师竞聘各项工作,依照竞聘结果与教职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做好本校“县管校聘”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政策宣传、矛盾化解及维稳工作,并负责教职工的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统一思想

广泛宣传“县管校聘”改革工作的相关政策,知晓率达100%,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四)严肃工作纪律

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纪律约束。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各学校及广大教职工要服从安排,有序推进工作开展。对组织不力或推诿扯皮阻碍工作开展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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