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政发〔2022〕95号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疫情防控中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两委、监督委员会,乡各中心、办公室,县属驻乡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化手段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疫情防控中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40号)精神,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效能
(一)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包括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平机办事通”(以下简称“办事通”),围绕企业服务、便利通关、医保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税务服务、交通出行等领域,梳理疫情防控期间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要事难事,以急事先办为原则,进一步精简办事环节和优化办理流程,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加快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一次办、异地办。重点推进实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等服务网上办理,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和群众足不出户网上办事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部门要加大网上办事宣传引导力度,鼓励企业和群众使用政务平台和“办事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多渠道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降低群众线下办事聚集引发疫情传播风险。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强化整体联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咨询服务体系,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对可全程网办的事项,引导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办理;对暂不能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可采用网上申报、线下邮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要合理安排、有序引导、便利群众办事,采取网上预约、网上申报、在线查询办理进度等方式,减少现场排队和业务办理时间,最大限度避免人员聚集。要充分发挥乡、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和自助终端作用,为群众提供“就近办”“无接触办”“代收代办”等便捷政务服务。
(三)推动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推动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各级各部门要面向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推广,依托政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留抵退税服务专区”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留抵退税政策查询、网上办理、评价反馈等一站式服务,推动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增添动力。
(四)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政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进一步完善电子证照签章关系配置,推动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和扩大应用领域,持续推进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等电子证照在“办事通”汇聚应用,在业务办理中推广“扫码亮证”“免证办”等服务。通过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关联电子证照,推动移动政务服务事项“一证通办”。通过电子材料数据共享和互信互认,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表单预填和申请材料复用,实现表单自动填报和申请材料免提交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申报、办理、支付、出件等“无感通办”。
(五)进一步拓展便民服务应用。进一步推动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电信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应用接入“办事通”,提供一体化服务,实现更多便民服务事项掌上办。拓展“办事通”移动支付渠道,提升缴费类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便利度。
二、提升疫情防控信息服务便利化水平
(六)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服务专区”。进一步宣传推广政务平台“疫情防控服务专区”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查询、事项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应接尽接、应上尽上”要求,及时将本地本部门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服务接入政务平台。要充分利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收集、处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畅通疫情防控信息服务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务服务水平提升。
(七)强化对老年人等群体的服务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快推动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通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方式,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中便利老年人等群体出行的各项措施,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对老年人等群体要采取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出示纸质证明、使用离线健康码等替代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和场所要为老年人等群体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在充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加快推进健康码与身份证、社保卡、老年卡、市民卡等互相关联,逐步实现“刷卡”或“刷脸”通行。
(八)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筹下充分发挥“三工
(公)”协同作用,依托“云南健康码”等大数据科技手段,在协调联动核酸检测、流调、隔离转运和社区管控等重点环节中发挥更好支撑作用,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构建疫情防控“数字防线”。积极推广智能防疫终端、场所码、离线健康码等创新应用,为风险人员排查、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流调提供支撑。
三、提升防控区域内网上办事和信息服务保障能力
(九)提升防控区域内群众办事服务保障能力。要坚持未雨绸缪,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出现疫情,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及时响应居民需求,采用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方式,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区域内居家群众办理必要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便利。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居家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生活用品代购、上门办理、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等服务,做好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好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政务平台的值班值守,发现问题及时向政务平台运维管理机构反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24小时在线服务,各类服务应用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建立疫情发生后企业诉求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切实解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区域内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物流和仓储运营等存在的实际困难,满足企业诉求提交、办理、反馈等全链条业务需求,实现企业诉求高效收集、快速办理、及时反馈。
(十一)加大疫情防控期间货车通行、停靠保障力度。依托“云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系统”与政务平台,推动重点物资车辆运输通行证网上办理、线上线下便捷领取,并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拓展办事渠道。进一步便利货车司机出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货车通行、停靠。
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抓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数字化抗疫能力”。充分发挥政务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便利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重要作用,乡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托政务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事、积极服务疫情防控等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
攀天阁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