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0Q534219/202300200
文  号
维政办发〔2023〕79号
来 源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08-25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畜禽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2022-203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11:28     浏览次数:1715    
字体:[ ]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 县级各有关部门:

《维西县畜禽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已于2023年6月12日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6 月 15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畜禽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2022-2030年)

为加强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推进全县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云南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及《迪庆州畜禽定点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提出的任务及省委王宁书记迪庆调研提出的要求,坚持“优供给、强安全、防风险、保生态、促发展”工作思路,以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主要任务,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屠宰行业布局和结构,促进畜禽屠宰行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优化布局。项目选址避让耕地,由畜禽定点屠宰场(点)项目实施方负责确定选址, 并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完善相关用地手续,由县自然资源局及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保障工作,有机衔接相关专项规划, 综合考虑我县畜禽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能力、生态环保等要求,科学规划畜禽屠宰厂(场)、点设置。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环境保护,鼓励适度规模化生产,避免重复建设。

——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优先支持现有的标准化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引导屠宰企业向养殖、屠宰、加工、冷藏及销售一体化方向发展,提升屠宰加工和产品经营、配送、流通能力。

——质量为先,安全为本。监管、督促屠宰行业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体系。

(三)发展目标

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规范管理、方便群众”的思路,提高畜禽定点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鼓励屠宰企业创新畜禽产业链运作产销模式,推进畜禽繁育、饲养和屠宰加工纵向一体化发展,带动周边养殖场(户)进入产业链。到2025年,全县畜禽屠宰行业布局不断优化,规模化经营、标准化屠宰、规范化检疫检验、信息化监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改善,动物疫病防控安全、肉品质量安全、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安全管控能力稳步提高;到2030年,全县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安全可控的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格局。

——屠宰行业布局进一步优化。推动畜禽屠宰产能向畜禽养殖量大、农副产品丰富的产区转移,实现产区出栏畜禽就近屠宰,逐步形成与养殖布局相适应、互促进的屠宰产能布局。到2025年,生猪定点屠宰场数量稳定在1个左右,因地制宜在乡(镇)建设2个小型屠宰点;新建禽类集中定点屠宰场1个,牛羊集中定点屠宰场1个。

——屠宰加工能力稳步提升。到2030年屠宰厂(场)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工作,实现生产的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配备资质合格的检验人员和必要的检验设备;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以及畜禽进厂(场)检查登记、无害化处理、运输工具使用、信息报送等相关制度;冷链配送体系进一步完善。

——经营管理和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生物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基本实现工厂化屠宰、品牌化经营、冷链化流通、冷鲜化上市、一体化管理;畜禽屠宰企业依法经营、标准化操作水平有效提升,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生产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跨乡(镇)区域销售的定点屠宰厂(场)、点基本配置与流通范围相适应的冷链设施,满足地处边远,居住分散群众的供给需求。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屠宰检疫覆盖率、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畜禽屠宰环节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依法监管制度全面建立。坚持属地管理,不断完善“政府牵头、部门监管、条块结合、上下互动、整体联动”的畜禽屠宰行业监管工作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屠宰行业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年屠宰15万头以上、2—15万头、2万头以下的生猪屠宰企业官方兽医配置分别不少于10人、5人、2人的规定,建立一支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管队伍。同时,畅通开展联合执法渠道,建立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以建设摄像监控监管系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两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日常管理体系;积极引入社会监督,建设举报投诉平台,形成覆盖屠宰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行业监管、群众参与的监管体系,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

二、畜禽屠宰厂(场)、点设置

(一)基本情况

1.区域概况。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迪庆藏族自治州西南端,青藏高原向云贵高原过渡带,横断山脉中南部世界自然遗产“三江(金沙江、澜沧江、怒江)并流”腹心地带,东经98。45′—99。34′,北纬26。53′—28。32′,国土面积4661平方公里,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域。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辖3个镇、7个乡,共有3个居委会、79个村委会、1056个村(居)民小组(村民小组1033个、居民小组23个)。

2.畜牧业生产情况。近年来,维西县坚持把畜牧业作为全县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进行培育和扶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有关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找准优势,突出特色,坚持把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作为推动现代畜牧业发展的突破口,优化布局,科学发展,提高畜禽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畜牧业发展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产业提质增效,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已成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农民增收的重要经济来源。据统计,2022年末全县畜禽、牛、羊、家禽存栏分别为16.3106万头、4.0654万头、8.6351万只、50.5333万羽。出栏肉猪、肉牛、肉羊、肉禽分别达18.5323万头、0.9298万头、6.1759万只、48.8583万羽。肉类总产1.6454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2%。

(二)畜禽(集中)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目前建设有县级生猪屠宰企业1家(维西县生物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配有县农业农村局驻场官方兽医5名,位于保和镇拉河柱村大坝子组,年屠宰数量在4—5万头。鼓励屠宰企业完善冷鲜配送设施,提升屠宰能力和冷链配送能力,实行肉品冷链配送,最大范围扩大对县城周边乡镇的肉品供应。新建1个禽类集中定点屠宰厂(场)、1个牛羊集中定点屠宰厂(场)、2个生猪定点屠宰点。

(三)合理设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

1.禽类集中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目前我县没有禽类定点屠宰厂(场),为满足全县禽类产品供给及提升市场竞争力,在保和镇拉河柱村大坝子组新建1个禽类集中定点屠宰厂(场)。

2.牛羊集中屠宰厂(场)设置。结合市场供给需求,在保和镇辖区内,合理设置1个牛羊集中定点屠宰厂(场),保障上市牛、羊产品的安全,解决现阶段牛、羊屠宰检疫、监管及产品外销难的问题。

3.生猪定点屠宰点设置。在距离县城较远的中路乡、康普乡分别设置1个生猪定点屠宰点。因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距维登乡北甸村103公里,轿车用时约2小时30分,畜禽运输车辆车程在3小时以上;距巴迪乡阿尺打嘎村119公里,轿车用时约2小时10分,畜禽运输车辆车程在2小时30分以上。长时间的运输会增加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同时增加养殖成本。为解决边远山区吃肉难的问题,一是在康普乡新建1个生猪定点屠宰点,覆盖白济汛乡(共厂村、碧罗村、白济汛村、统维村、永安村、干坝子村、施底村)、康普乡、叶枝镇、巴迪乡4个乡镇,年屠宰量在2万头以下;二是在中路乡新建1个生猪定点屠宰点,覆盖中路乡、维登乡、中路乡、白济汛乡(共恩村、共吉村、共元村、共洛村),年屠宰量在2万头以下。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由县级人民政府结合辖区实际和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查把关、现场验收后,批准设立。小型生猪定点宰场点应符合《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畜禽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规定以及动物防疫、环保排污、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行业管理系统备案等相关要求。

(四)设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的必要性

1.养殖规模散、小,有利于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维西县畜牧业生产由于受地形条件、气候条件、传统养殖习惯和养殖者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加之境内农牧民聚居分散,畜禽养殖也较为分散,规模养殖场少,畜禽屠宰检疫监管难度大,私屠乱宰现象较为突出。因此,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能有效补齐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的需要。

2.缩短运输距离,有利于疫病防控。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维登乡北甸村103公里,轿车用时约2小时30分,畜禽运输车辆车程在3小时以上;距巴迪乡阿尺打嘎村119公里,轿车用时约2小时10分,畜禽运输车辆车程在2小时30分以上。长时间的运输会增加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同时增加养殖及生产成本。在中路乡、康普乡新建生猪定点屠宰点能有效降低畜禽养殖及生产成本,稳定畜禽生产,促进市场稳产保供,增加养殖场(户)收入。

3.强化监管,有利于违法整治。根据《迪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停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号公告公布的生猪屠宰企业外的生猪屠宰行业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加盖检疫验讫印章的通知》,自2019年8月12日起,我县各乡(镇)官方兽医不在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只对养殖场(户)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大了违规调运、私屠乱宰及屠宰检疫监管难度,通过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能有效解决屠宰监管难及有利于对违规调运、私屠乱宰的整治。

4.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虽然我县已在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退出贫困县行列,但目前仍然有1424户三类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处于贫困边缘。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畜牧业的生产及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新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能有效降低畜禽养殖生产成本及提升畜禽产品的流通,增加养殖收入,能做到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规范检疫,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新建1个禽类集中定点屠宰场,需配备官方兽医4名;新建1个牛羊集中定点屠宰场,需配备官方兽医3名;新建2个生猪定点屠宰点(场)分别配备2名官方兽医,需增加4名官方兽医编制,共需增11个官方兽医编制。官方兽医按畜禽屠宰检疫规程做好屠宰检疫,检疫合格后上市流通,可有效维护好上市畜禽产品安全,有效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公共卫生安全。

三、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延伸产业链条,健全冷链物流体系。鼓励畜禽定点屠宰企业通过建设养殖基地、冷库、低温分割车间等冷藏加工设施,配置冷链运输设备。以及采用订单生产等经营模式,扩大自养或协议养殖规模;采用低温仓储和冷链配送、建设肉品分割配送中心、创建肉品牌、扩张鲜肉连锁销售渠道;加强冷鲜肉品牌消费宣传引导。农业、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为屠宰加工企业开展屠宰、精深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提供政策服务。

(二)提升技术水平,推进转型升级。对县生物资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要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引导非标准化屠宰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屠宰行业冷链配送体系,促进肉品流通。

(三)强化监督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注水注药、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或随意抛弃、贩卖病畜禽等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扶持。屠宰厂(场、点)设置涉及规划、用地、环评、动物防疫等多个环节,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协调支持。县人民政府适时出台相应扶持政策,推动屠宰企业在肉品质量控制体系、环境保护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开展标准化改造,提高屠宰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促进肉品流通。坚持构建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肉品流通环境。加强动物产地检疫监管,进一步提升动物产品监管能力。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须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上注明具体的销售区域。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冷链配送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的监管。

(三)落实管理责任。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屠宰企业是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畜禽屠宰环节“两项制度”,建立健全畜禽进厂屠宰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不断提升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和监管水平。地方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维护屠宰上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定点屠宰厂(场、点)的设立审查工作。

(四)开展宣传和教育。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广泛开展以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宣传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畜禽产品安全消费意识;加强对畜禽屠宰管理人员、屠宰企业负责人、肉品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为畜禽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提供保障。

五、环境影响分析

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将对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消除和减轻及环境保护措施,不利影响可以得到规避和有效减轻。

(一)不利环境影响分析。畜禽屠宰主要污染为屠宰场建设施工期间施工污染和运营污染。施工污染包括扬尘、施工机械及交通噪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属于短期阶段性污染。运营污染是指运营期畜禽屠宰加工产生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污染。上述污染因素会对项目实施地的水质、土壤、空气产生局部影响。

(二)消除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制度。加强工程项目实施后可能影响的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和重要目标监测与保护,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屠宰场建设施工污染源管控,严格落实建设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等污染防控措施 。加强屠宰场运营期间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加强通风、定期清洗地面、消毒除臭,消除大气环境污染。严格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产车间采用反渗措施,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降低水环境污染;对宰前检疫不合格畜禽、不可食用内脏、胴体修整过程产生的三腺等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降低固废污染。

 

附件:维西县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数量

 

附件:

维西县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指导数量

 

序号

乡(镇)名称

目前规模以上畜禽定点

屠宰企业

计划新建屠宰厂

(场)、点数

禽类

牛、羊

禽类

牛、羊

1

保和镇

1

0

0

0

1

1

2

中路乡

0

0

0

1

0

0

3

康普乡

0

0

0

1

0

0

合计

1



2

1

1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