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88952/202200204
文  号
来 源
塔城镇
公开日期
2021-02-25
塔城镇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季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5 20:05     浏览次数: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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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维稳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结合维西春季安全生产形势,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春季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思,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着力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坚决扛牢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继续保持重特大事故零发生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

20212月至 5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纵深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全镇辖区内的省道农村公路事故多发路段易结冰公路桥梁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全覆盖排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治理加强道路巡查和维护全面启动乡村公路五小工程建设加强车辆源头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两客安全排查;   紧盯学生往返校雨雪雾恶劣天气民间民俗活动等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路面管控和违法整治,入推进通秩序查严。(责任部门各村、塔城派出所、塔城公路管理所、塔城安监站

(二)建筑施工安全

纵深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公路、水利、电力、房屋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管,突出桥梁隧道、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地下暗挖等工程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特别是严防因搅拌机械、水泥罐车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工地现场。责任部门各村、水利水电服务中心、塔城供电及承担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

(三)消防和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1消防领域。纵深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汲取临沧翁丁火灾事故教训,加强 三古一传、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商场、批发集贸市场、客运站、邮政、物流集散地、餐饮娱乐场所、养老院、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文旅、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连片村寨、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聚集场所火险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中治理行动,严防小火亡人继续推广小中甸镇联合村委会5个方面 21项农村火灾防控试点建设成果亮点,加快推进 30户以上村民小组至少建设1个消防水池的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每个乡镇建设1个农村火灾防控示范村的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各村、塔城寺庙管理局、塔城镇派出所、文体广电服务中心、民政所、镇消防员、镇安监站、塔城中心卫生院、塔城中心完小

2森林草原防火。深刻吸取开发区3.29”“12.28森林火灾教训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边界地区联防工作责任清任务明加大林区输电线路的隐患排查整改坚决杜绝由于输配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加强火源管控对林区住户入山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火源进山管控,紧盯上坟祭祀活动烧香放鞭炮林区吸烟等用火行为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采取多种形式多样警示开展防火安全全民宣传教育活动覆盖所有村民小组农户健全完善村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信息共享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应急队伍联建共用应急联训联演以及应急预案应急物资配备应急处置等工作协调联动加强生态护林员的责任细化和管理确保发挥积极有效防灭火作用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及时组织专业力扑救,现打早小打了杜绝扑火员伤亡。(责任部门各村、林业与草原服务中心、国有林场、塔城萨玛阁派出所、安监站、镇消防员、供电所)

(四)烟花爆竹及民爆物品安全

纵深推进危化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现有库存,视库存量督促经营企业减少进货,严防产品积压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行为;严格长期零售店和临时销售点许可审批,严肃查处堵塞通道、超高堆放、超量储存等行为,坚决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零售店加强涉爆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对爆炸品使用环节的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责任部门:各村、塔城派出所、安监站)

(五)校园安全

汲取122日云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门口发生持刀伤害学生、劫持人质案件的教训,切实做好上学放学时段校门口及重点部位安全防控工作,要见警察、见警灯、见警车。切实加大校园三防建设投入,对学生宿舍、食堂、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安全防范检查。教体局、学校、老师三方要切实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行动,不断提升师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坚决杜绝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意外事故发生。责任部门:各村、塔城中心完小、塔城派出所、安监站、镇消防员、供电所

(六)农机安全

深刻汲取大理州大理市“8. 03”、临沧市临翔区“1. 08”交通事故教训,紧盯春耕农忙时节,农机具使用频率高的实际情况,要加强源头管理,从销售源头上杜绝变型拖拉机进入镇内市场,加强安全技术检验。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大执法检查,从严查处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拼装改装、超速超载、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各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塔城派出所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开展春季行动。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清春季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紧密结合实际工作,细化安全生产春季行动具体工作措施,全方位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各村、各部门要学习借鉴公安部门两公布一提示等做法,认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在2021430日前摸清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严格监管执法。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统筹推动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存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报请县人民政府实施集中挂牌督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格查处。对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严格责任追究。春季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倒查春季行动等工作落实情况。对存在责任不落实、推动不力、走形式,进行点名批评。一月内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1起较大事故的,由县人民政府安委会组织约谈,约谈情况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

请各村、各责任部门于226日、326日、426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镇安监站。联系电话18787477398,电子邮箱1770689562@qq.com

                            

 塔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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