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88952/202200209
文  号
来 源
塔城镇
公开日期
2021-04-27
2021年塔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27 10:32     浏览次数: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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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直各中心、办公室、驻镇各单位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春夏季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降低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细化灾前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措施不松动,实现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着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领导负责制,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经研究,制定2021塔城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镇森林防灭火挂村领导应积极协助挂钩行政村,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总方针,指导督促各村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完善森林防火工作制度,狠抓野外用火管理为中心的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防范的综合能力、使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二、工作任务

镇挂钩村领导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总支书记、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火灾扑救全面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所挂钩村森林防火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的职责。对因履职不到位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森林公安局和司法机关。

近期工作要求:1、与农户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责任落实到人,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宣传再部署,并对本辖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研究、布置、检查;2、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力度,并制订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应急预案;3、近期粘贴森林草原防灭火通告或防火戒严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4、在进入林区主要道口和林区道口树立防火警示牌和自然村张贴宣传标语;5、做好护林员、生态管护员管理,督促护林员、生态管护员加大巡山力度,并做好巡山记录,发现火情及时上报;6、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村每周要安排人员值班,发生火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置;7、进山入口、高风险地区设立卡点,扫码进山,劝导不将火种带入山林。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两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 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保护好辖区内森林及草原;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召开专项会议,张贴宣传标语、防火通告等,确保宣传到组到户到人。

四、责任追究

在森林防火的火灾扑救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等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1、森林火灾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的;2、发生森林火灾后,组织老弱病残、孕妇、未成年人上山扑火的;3、森林防火高风险期未安排专人值班或值班离岗,未组织护林员进行巡山护林的;4、未及时组织扑救或者组织指挥不力的,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依照国家规定执行)5、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及单位未按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安排履行职责,发生森林火灾后接到通知未及时赶往参与扑救的。

 

 塔城镇人民政府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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