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32号)、省民政厅等19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云民发〔2020〕45号)、《云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云民发〔2021〕36号)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参与社会救助、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优化服务供给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高质量推进乡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依据迪庆州民政局《关于印发<迪庆州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迪民发〔2021〕18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州民政局工作部署,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与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相结合,按照“一年覆盖、两年规范、三年提升”的工作思路,2021年4月,全面启动我镇社工站建设,6月末实现我镇社工站建设完成。2022年,进一步提升我镇社工站服务能力,形成覆盖基层民政领域的专业服务体系。2023年,重点支持建成部份示范性社工站,带动实施一批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探索形成我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特色品牌。打通民政政策落地“最后一米”,切实加强我镇民政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及乡村振兴,打造高质量和特色服务水平的社会工作服务站点。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把我镇社工站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落实党和政府爱民惠民政策的民政基层服务一线阵地。
(二)坚持以民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依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专业引领。注重培养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用专业社会工作理念,为民服务,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方法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四)坚持统筹协调。整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社会政策,创新民政服务供给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民政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社工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特成立塔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站 长: 梁玉麟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站长: 和顺新 镇民政所所长
成 员: 史 鑫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亚群 镇残联理事长
余春林 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黄继兰 镇计生专干
赵 俊 川达村村级民政协理员
余英香 海尼村村级民政协理员
陆正康 塔城村村级民政协理员
和向春 启别村村级民政协理员
钟海龙 其宗村村级民政协理员
丁巴次里 柯那村村级民政协理员
扎安卓玛 巴珠村村级民政协理员
社会工作服务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由谷春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按照“立足乡镇、深入村居、便民利民、专业服务”的要求,充分整合资源,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人员负责社工站的管理。负责社工站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并把社工站安全生产纳入镇安全生产范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社工站场所和设施设备安全。
五、建站方式和标准
(一)人员配备。以现有镇民政工作人员及各村民政协理员为骨干,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各类服务人员,组建社工站。社工站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场所设置。依托镇党政办、民政办、计生办、社会服务保障中心等现有的场所设施,为社工站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和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包括单独的办公用房、桌椅、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相应的文具用品等,并统一悬挂“维西县塔城镇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
(三)保障措施。积极与县局对接,积极统筹整合镇民政各个领域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积极引导社会公益慈善资金支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探索建立多方投入机制。
(四)制度建设。社工站要以党建为引领,建立规范的运行流程和管理标准,制定管理制度,探索研究制定服务准入、评估办法、督导培训等相关配套制度,符合条件的要登记为法人组织。
六、主要服务内容
社工站围绕民政重点工作,主要开展以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一)参与社会救助服务。推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经办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排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建档访视、绩效评价等工作,为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
(二)参与为老养老服务。推动完善社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服务网络,开展留守、空巢、高龄、特困老年人巡访评估、生活照顾安排、精神慰藉、家庭关系协调、社区参与、社工站整合现有服务力量,按照职责任务、运行机制、服务清单,开展社会救助、为老服务、儿童关爱、社区治理、社区事务等领域多样化综合性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社工站建设作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提升的重要抓手,作为促改革、强基础、提质量的重点工程,成立社工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镇社工站建设,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力度,按照时间节点狠抓落实。
(二)严格工作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规范人员选用标准和选用程序,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不良现象。按时按质完成社工站点设立任务,加强对社工站点和服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制定退出机制和应急预案。
(三)强化监督指导。落实监管职责,建立日常监测、台账记录和评估机制,予以重点推进。完善政府购买或专项支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出台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效。及时处理违纪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会议、公告栏、微信等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
塔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