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230074240000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维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县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承担市场监督管理及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承担市场和网络商品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和其他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消费者维权的申诉和举报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指导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商标注册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专用权的保护;依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参与较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查、风险监控、质量预警、监督抽查、地理标志产品监督管理、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和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县级标准工作;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依法对为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监督管理;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承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建立督导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上报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规范;负责市场监管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依法发布县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信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根据职责,维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共设10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0个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下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市场监管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
2.负责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按照授权负责特种设备有关行政许可工作。行政审批项目,以维西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3.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4.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有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饮环节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抽样工作;负责突发性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不安全药品召回的监督。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指导药物滥用监测、药物依赖防治康复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技术监督。
6.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商品质量监管,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8.负责商标的监督管理;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州知名商标,组织认定县名牌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组织和指导个体工商户、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预警、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分析评估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工作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全县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1.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2.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指导乡镇、村(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投诉和举报的处理;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4.指导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业务相关社会团体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食品、医药行业宏观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县食品、医药产业政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5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55.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55.5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55.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55.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5.54万元(本级财力955.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5.5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95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5.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功能科目:2013801)701.51万元,市场监管执法(功能科目:2013805)21万元,药品事务(功能科目:2013812)6万元,医疗器械事务(功能科目:2013813)4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功能科目:201389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2080505)94.6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功能科目:2101101)38.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2101103)20.72万元,住房公积金(功能科目:2210201)62.17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955.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4.6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中基本工资150.13万元,津贴补贴497.84万元,奖金12.51万元,绩效工资7.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4.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万元,住房公积金62.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0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36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无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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