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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目录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其他公开信息
维西县总工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全县职工积极参与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全县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主要工作内容:一是抓好全县工会组织建设、会员发展和建家、评家工作以及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二是深化企事业单位以工资集体协商、厂(企)务公开和职代会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民主管理,抓好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建设;三是组织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和劳动生产技能竞赛,加强职工劳动安全保护,开展与安全生产有关活动;四是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以“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职工,树新时期职工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两争一树”职工宣传教育活动;五是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下岗职工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六是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组织女职工开展“双争”活动;七是抓好劳动争议,劳企矛盾的调处工作,全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八是收好、管好、用好并足额上缴工会经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总工会作为全额预算拨款单位,属于一个独立核算的机构。
根据县编制办〈维编办(2011)18号〉文件,县总工会总编制6名(含工勤1名),2018年末实有人数7名(含工勤1名,提前退休享受在职待遇人员2名),在职在岗人数未超编制人数,退休职工3名。
维西县总工会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经审办、职工帮扶中心四个部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维西县总工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二大、州工会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会职责,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全县广大职工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主动融入“四美”创建、脱贫攻坚大局。
1、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理论学习,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2018年县总工会坚持把理论武装放在首位,通过开展集中学习、送法送政策到基层、知识竞赛、相关讲座等先后组织集中学习30余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全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十二大、州工会九大精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脱贫攻坚学习材料等;深入挂钩村、工青妇“四美”创建示范点,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就业扶贫政策、城乡居民养老、医疗政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解、培训;组织开展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女职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综合法律法规知识为内容的“三八”女职工知识竞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赛,参与职工达到1200人次;组织开展“跨越发展 争创一流 比学赶超、奋勇争先”时代精神讲座、“三八”女职工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座及家风讲座;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教育活动,按照“敢担当,有作为”的要求,深入进行“学、查、议、定”;组织开展“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百姓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农村、机关开展宣讲。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文明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职工志愿服务活动,活跃职工队伍、增强职工凝聚力。先后开展了4次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80名职工志愿者对永春河河段生活垃圾、白色垃圾进行清扫;“我植树家园绿 村秀美”职工植树志愿服务活动,组织90名职工、农民工志愿者深入工青妇“四美”创建示范点--拖枝红坡组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活动共栽种枇杷树、常青树、桂花树共计176棵;“你我同参与携手创四美”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120名职工志愿者,在行政中心附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清扫行政中心附近生活垃圾;“做好事做善事 争做志愿者”家庭内务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工青妇干部职工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20余人,到攀天阁乡岔枝落村开展家庭内务治理指导活动。
二是深化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宣传教育,弘扬劳模精神、关心劳模生活。召开元旦、春节劳模慰问座谈会,发放慰问金1.2万元;五一前夕走访慰问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发放五一节日慰问金共计1.2万元;五一期间推出劳模风采频道,播报、宣传我县各级劳模先进事迹;看望慰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献出生命的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先念遗孀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州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木映红,分别支出慰问金2000元、1500元;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学习和先念先进事迹。
三是结合工会重点工作开展“四美”创建活动。创建工青妇“四美”建设示范点,开展“四美”创建系列活动;深入挂钩村开展“四美创建”宣传活动,到挂钩户开展家庭内务综合整治指导,为挂钩户赠送橱柜,帮助整治厨房卫生;通过开展家庭内务整治“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开展家庭内务环境整治观摩、学习、培训。开展“四美”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四美”创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最美职工”评选活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开展三江植物园卫生区、二道河卫生区及单位院落、楼道清扫工作;根据《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造提升夜景灯光亮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县总工会临街办公用房夜景灯光亮化工作。
四是组织开展“书香三八”读书征文活动、“阅读经典好书、争当工匠人才”职工书屋主题阅读交流活动及“职工书屋”挂牌仪式。
(3)深化建功立业活动,着力开展职工素质提升工程
一是组织开展“中国梦 劳动美”主题演讲比赛及职工技能竞赛。联合宣传部、县文明办、县直属机关工委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共有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的21名职工参加比赛,选送5名优秀选手参加州级复赛,选送1名优秀选手参加省级决赛。
二是开展以提高客运车驾驶员技能素质、预防客运车交通事故为目的的聚缘公交客运公司驾驶员技能大赛,通过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共有30名机动车驾驶员参加技能竞赛、培训。
三是联合团委、教育工委举办以展现青年教师精神风貌为内容的“高歌礼赞十九大青春唱响中国梦”青年教师歌手大赛,共有25名基层校区选派的教师参加比赛。
四是开展非公企业职工技能大赛活动,提高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先后组织开展商超职工技能大赛、酒店客房服务技能大赛、非公医疗机构职业技能大赛等企业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活动,覆盖40家基层非公组织,146名职工。
五是开展卫生系统技能竞赛历练精兵,竞赛内容涉及双人心肺复苏团体赛,无菌技术操作个人赛、电除颤技能个人赛,共有50余名来自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的基层一线医护人员参加了竞赛。
六是助力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开展农民工引导性培训。11月19日—30日,维先后深入保和镇、永春乡、塔城镇、攀天阁开展建档立卡户农民工引导性培训,培训覆盖建档立卡户650人,发放农民工引导性培训补助13万元。
七是联合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先后深入永春乡、保和镇、白济汛、攀天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培训覆盖农民工、驻村工作队员近千人。
七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联合安监局等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4)加大帮扶力度、实施精准帮扶
一是按照《云南省总工会关于推动职工帮扶中心转型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通过不断整改、规范,结合我县工会实际,完成AAA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转型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
二是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开展“温暖常相伴携手促发展”春节慰问活动座谈会,慰问困难职工、学科带头人、节假日期间在岗一线职工共计24人,发放慰问金17400元。开展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回头看”,7月1日起,维西县总工会组成4个精准识别工作小组深入塔城、叶枝、康普、保和镇等乡镇开展困难职工精准识别“回头看”工作,走访入户24户困难职工,全面核实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住房、医疗、社保、子女上学等基本情况,准确掌握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脱困诉求,并制定帮扶计划措施。开展贷免扶补及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通过相关政策宣传,为11户创业户提供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及5户创业户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切实缓解就业难及助力群众脱贫脱困,帮助16户创业户获得160万元的创业贷款。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序开展,从3月1日至11月30日,共报销385人次,报销补助金29.95万元,其中,最高补助金额为1.1万元。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职工工资权益得有效保障,2018年,完成45份集体协商合同补签工作,其中,供销社和聚缘公交客运公司职工工资增资比例分别为8.02%和15%,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实效;召开区域性集体协商合同“要约行动”及区域性集体协商合同签订会,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惠及了区域内39家企业,涵盖了706名职工,规范了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使区域性企业集体协商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组织开展职工疗养活动,先后组织40名职工到昆明、上海、青岛疗养。
三是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看望慰问重点工程农民工,春节前夕,深入重点工程里底水电站、维通二级公路项目建设工地看望慰问一线农民工,为100名农民工发放20000元慰问金;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以“送祝福、送温暖、送文化、送知识”的方式,在农民工返乡过程中提供相关服务,共计帮助300名农民工平安回家;开展节后“春风行动”,为农民工购买25张北上广火车票,30张客车票,提供珠三角地区180个就业岗位,发放爱心水杯850个,相关宣传资料5000余份。
四是全力推进学校职工之家建设。经多方筹措资金,切实加大对学校职工之家建设的补助力度,为我县16所中小学校职工之家配备健身器材,共计投入资金108万元。
(5)多措并举、助力挂钩村脱贫攻坚工作
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大局,做实、做好挂包帮各项工作。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学习会议、挂钩村联席会、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计划、统筹安排,主动作为助力挂钩村脱贫。议先后深入挂钩村15次,开展慰问、入户走访、遍访、政策宣传、四美创建、支部联建、技能培训等活动。共计慰问困难群众、困难党员50人次,支出慰问金1.1万元,发放食用油、大米、棉被、橱柜等物资。开展引导性培训、应急救护培训,覆盖职工298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00人。结合庆“七一”系列活动,开展“双建双推”支部联建,开展签订双建双推责任书、评优表先、上党课、文艺联欢等活动。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及“四美”创建活动,评选表彰“最美家庭”2户、“最美人物”2人、“最美村庄”1个。
(6)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进工会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推进我县工会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制定《维西县总工会改革实施方案》。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领导干部在线学习,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四美创建”活动。
强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学习考察力度。5月初,选派8名专兼职工会干部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工会业务知识培训,6月初,选派4名专兼职工会干部到云南省工青妇干校参加工会工作人员上岗资格培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各级工会集中大调研活动,先后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调研、审计工作调研、工会财务工作调研、货车司机等八大群体入会调研等。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后召开10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工会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召开2017年度支部民主生活会及脱贫攻坚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促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精心打造县总工会机关廉政文化走廊,以廉政教育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以廉政箴言警句为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约谈会,并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廉洁从政问题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担当。严格“三重一大”会议程序,“三会一课”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会审计监督工作,保障工会经济活动规范、有序、合法,开展工会经费审计,先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内审、县级经审委审计和州及经审委审计,以及上级经审委回访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相关党支部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日制度、“三重一大”制度、党员固定日制度等,认真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书记双向评议,党员民主测评等相关活动,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按照支部按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对照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开展挂钩村“双推双建”联建活动。
认真开展巡察工作整改落实,根据《关于印发中共维西县委第十三届县委第四轮第四巡察组〈关于对维西县总工会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通知》(维巡办〔2018〕7号)文件精神,召开维西县总工会召开县委第四轮巡查工作反馈会、巡察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结果反馈的三个方面8个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列出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积极筹备维西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
2019年,县总工会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技能提升、维权帮扶、工会改革、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包含行政工勤岗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包含提前退休享受在职待遇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 158.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8.7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8.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8.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8.76万元(本级财力158.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7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5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76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年初预算数 | 主要用于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12901 | 行政运行 | 117.32 | 117.32 |
| 主要用于机关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
2012999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7.00 | 0.00 | 7.00 | 用于配套上级工会的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5.19 | 15.19 |
| 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6.10 | 6.10 |
| 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3.29 | 3.29 |
| 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9.86 | 9.86 |
| 用于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
合计 | 158.76 | 151.76 | 7.00 |
| |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1.76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类 | 款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39.55 | 139.55 |
| |
| 01 | 基本工资 | 25.92 | 25.92 |
|
| 02 | 津贴补贴 | 76.95 | 76.95 |
|
| 03 | 奖金 | 2.16 | 2.16 |
|
| 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15.18 | 15.18 |
|
| 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5.75 | 5.75 |
|
| 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3.28 | 3.28 |
|
| 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45 | 0.45 |
|
| 13 | 住房公积金 | 9.86 | 9.86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21 | 12.21 |
| |
| 01 | 办公费 | 8.55 | 8.55 |
|
| 13 | 维修(护)费 | 1 | 1 |
|
| 28 | 工会经费 | 1.64 | 1.64 |
|
| 29 | 福利费 | 0.02 | 0.02 |
|
| 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 | 1 |
|
| 05 | 生活补助 | 7 |
| 7 |
支 出 总 计 | 158.76 | 151.76 | 7 | ||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资金。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资金。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万元。为公务用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燃油费用,按预算时燃油价格7.605元/升,计算,预计采购1315升燃油。采购方式为询价采购。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基本支出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51.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39.5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12.21万元。较2018年初基本支出预算101.45万元增加49.59%。(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为101.45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88.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4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一)工资福利较上年增加56.86%,变动原因为:
1、2018年预算仅对1-8月份人员经费做预算,2019年为全年人员经费预算。
2、2018年4月工资正常晋升5人,并补发1-3月增资部分,同时2018年3月调整规范改革性补贴及绩效奖励随月部分工资,工资基数的变化也导致2019年的社保基数较2018年增加,所以2019年初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较2018年有所增加。
(二)2019年商品服务支出为12.21万元,较上年12.49万元减少0.28万元,减幅为2.24%,减少原因为2018年年末实际在职在岗人数为6人,2019年提前退休1人,年末实际在职在岗人数为5人,按人均0.3万元计提办公费用,2018年计提办公费为1.8万元,2019年计提办公费为1.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办公费8.55万元(包含按人均0.3万元预算的办公费1.5万元,困难职工送温暖资金3万元,网络维护费1万元,办公费用1万元,业务费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5万元),较上年减少1.29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维修维护费包含在办公费中,今年单列维修维护费1万元;
维修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为2018年维修维护费包含在办公费中,今年单列维修维护费1万元;
福利费0.02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工会经费1.64万元,较上年1.63万元增加0.01万元,增加原因为职工工资基数较上年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6、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为12.49万元,包含办公费9.84万元,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3万元,工会经费1.63万元和1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一)三公经费方面,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燃油费1万元,车辆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5万元,较2018年三公经费合计预算支出3.82万元减少0.32万元,减幅1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减少减少0.32万元,减幅14%,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无变动。三公经费较去年略有下降的原因:
1、三公经费预算按照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编制年初预算,编制相对科学,增减能够严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2、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2018年本单位项目预算为7万元,2019年项目预算为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帮扶配套资金,预算金额无变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2.21万元,较上年12.49万元减少0.28万元,减幅为2.24%,减少原因为2018年年末实际在职在岗人数为6人,2019年度提前退休1人,年末实际在职在岗人数为5人,按人均0.3万元计提办公费用,2018年计提办公费为1.8万元,2019年计提办公费为1.5万元。具体变动分析如下:
1、办公费8.55万元(包含按人均0.3万元预算的办公费1.5万元,困难职工送温暖资金3万元,网络维护费1万元,办公费用1万元,业务费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5万元),较上年减少1.29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维修维护费包含在办公费中,今年单列维修维护费1万元;
2、维修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加原因为2018年维修维护费包含在办公费中,今年单列维修维护费1万元;
3、福利费0.02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4、工会经费1.64万元,较上年1.63万元增加0.01万元,增加原因为职工工资基数较上年增加;
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3423001711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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