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2年7月15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资源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维登乡新农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该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建设项目属于省级投资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维西县维登乡维登村、山加村、新农村,共有3个合同段,涉及5个片区,建设规模为297.05公顷,其中:土地整理297.0533公顷,新增耕地6.69公顷。新增耕地率2.25%,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工程于2016年3月11日开工, 2017年2月11日竣工。
该建设项目账面反映完成投资9 047 236.5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 072 236.89元,待摊投资974 999.67元。实际送审投资9 701 440.1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 726 440.43元,待摊投资974 999.67元。
该建设项目基本能够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等建设管理制度。项目的实施,使农田受到有效的保护,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为项目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少记项目投资、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取得技术成果资料、项目管理不规范、账务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关于多计工程结算价款 386 017.22元的问题,责令县资源局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关于账面少记项目投资870 803.54元的问题,责令县资源局按实际完成投资调整账务;关于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责令县资源局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关于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文件资料的问题,责令县资源局尽快取得该建设项目的工程量复核成果资料及报告、项目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耕地质量评估报告)资料编制等成果资料;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县资源局加强合同管理,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履行相关义务;关于工程签证不规范,项目档案收集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县资源局在今后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规范签证、及时收集和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关于未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问题,建议县资源局及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资源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86 017.22元的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对账面少记项目投资870 803.54元的问题,已按实际完成投资调整账务;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已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文件资料的问题,已取得该建设项目的工程量复核报告、项目整理后土地重估报告等成果资料;提出的三条建议均已采纳。